浙江东阳法院院长郑学青因吴英案被撤职?
来源:中国经营网 时间: 2013-04-09 14:44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原院长郑学青被撤职一事,连日来因传闻与吴英案有关而沸沸扬扬。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4月7日,浙江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批准撤换东阳市人民法院院长郑学青的决定。金华市辖下的东阳正是著名的吴英案所在地。2008年 11月25日,东阳市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审判庭曾开庭审理与吴英关联的7名债权人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杨志昂、徐玉兰、骆华梅以及杨军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 不过,网上广泛传播的消息称,郑学青的出事实际上是在金华中院刑一庭庭长任上。由于金华中院曾于2009年审判过吴英案,因此此事被传闻与吴英案有关,吴英案或有转机。
4月8日,据求证获悉,郑学青一案目前尚在金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阶段,尚未进入司法程序。至于郑学青出事是否与吴英案有关,金华市纪委未作回应。
针对郑学青被撤职一事,吴英的父亲吴永称自己不确定2009年时审理吴英案的是不是金华中院刑一庭,他从手头掌握的吴英案资料中,也没查到郑学青曾审理过吴英案的记录。
公开资料显示,现年43岁的郑学青是浙江浦江县人,1993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07年6月15日被任命为金华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庭长,直至2011年12月9日调任东阳法院代理院长。
报道称,这意味着2009年12月吴英案在金华市中院进行一审期间,郑学青正担任刑一庭庭长,有可能参与过此案的审理。
查阅百科资料显示,吴英是原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07年3月16日被逮捕。
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1月,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2011年4月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二审吴英案,吴英所借资金究竟系用于正常经营活动,还是个人挥霍挪作他用,将成为判决的关键。
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判决,裁定驳回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原院长郑学青被撤职一事,连日来因传闻与吴英案有关而沸沸扬扬。>
2012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吴英死刑,该案发回浙江高院重审。
2012年5月21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后,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2012年11月27日,两起和房产相关的吴英"案中案"在浙江金华中级法院开庭重审。吴英的父亲吴永正再度替女儿喊冤说,这两个案子都是吴英的债权人做的局。两起案件可用"光怪陆离"来形容。
浙江东阳市法院院长被撤职 曾被曝因受贿被双规
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昨天公布了关于批准撤换东阳市人民法院院长郑学青的决定。
此前,东阳市人大常委会已经在2月25日作出了撤销郑学青东阳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郑学青是2011年12月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的位置调到东阳代理东阳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两个月后,郑学青“转正”,任东阳市人民法院院长。
简历显示,郑学青今年43岁,浦江人,1993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金华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庭长等职。
3个月前,金华当地的人气论坛上已经有网友爆出“东阳市人民法院院长郑学青因受贿被双规”的消息。
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郑学青的“出事”实际上是在金华中院刑一庭庭长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