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各地部分领导干部为了保政绩和官职,不惜一切代价的派人、派车到北京“劫访”,就怕老百姓把问题反映给高层,高层怪罪,真心希望这些领导干部能够把这笔费用投入到化解矛盾上,避免采取那些不合法的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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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连环爆炸案或与拆迁有关
2011-05-27 07:27:47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上海) 有0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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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华社、抚州市政府网、
江西省发改委网站报道
26日9:18至9:45,江西抚州市检察院、抚州市临川区行政中心、临川区药监局旁边的马路先后发生三起爆炸。
据新华社报道,截至发稿时,爆炸案共造成2人死亡,6人受伤。死亡者中,1人为当场死亡,1人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新华社援引江西省公安厅的信息称,经警方现场勘查和鉴定,已确定当场死亡者为犯罪嫌疑人钱明奇。钱明奇,男,1959年生,系临川区居民,无固定职业。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新华社还称:“抚州市、临川区正全力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涉及房屋拆迁
当天早些时候,新华社英文电稿援引相关人士的话表示,嫌疑人制造爆炸的目的是“发泄不满”。
据了解,钱明奇丧妻,有两子一女,均在外务工。他家境一般。1995年左右,因抚临公路改造,他经历了第一次拆迁,而2001年左右刚盖好的五层楼房又因京福高速而被拆迁。
公开资料显示,互联网上曾出现一个帖子,对抚州市临川区法院、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的相关判决表示不服。此帖留下两名联系人的电话,其中一个就叫钱明奇。
上述帖子显示的日期为
该帖称,钱明奇认为抚州市中院的做法“有庇护被告的目的”,故在2004年9、10两月两次要求临川区法院依法回避审理,但被法院驳回。当年
该帖还以图片的方式显示了8个人的签名,其中一人名叫丁梅金。值得注意的是,丁梅金的名字在抚州市官方的一份公开文件中也曾出现。
在抚州市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开信息中,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显示,2008年7月,青云街道办事处曾将丁梅金反映的拆迁问题列为“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并且要求“及时落实领导包案”,同时指定了两名街道干部为这一信访案件的包案领导和责任人。
2010年11月,临川区政府办公室曾经出具了一份《关于钱明奇等人反映京福高速公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下称“答复意见书”)。
答复意见书称,经双方协商,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实行货币补偿,按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具体评估结果为:框架535元/平方米,砖木415元/平方米,简易110元/平方米……利息总额按拆迁补偿款总额的80%一次性给予补助(含内装修费用)。
据悉,有7户人家同意了这一方案,但钱明奇和另外一户人家不同意。之后,政府提供的另一种补偿方案,也被钱明奇拒绝。
拆迁背景:高速公路建设狂飙突进
钱明奇涉入这一拆迁案近10年。最早在2001年12月,抚州就召开了“京福高速公路主干线温家圳至沙塘隘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动员大会”。会上称,该项目建设需征地2812.04亩,拆迁房屋逾12万平方米。
京福高速公路主干线江西境南段(温家圳至沙塘隘)与北段,及沪瑞国道主干线江西境内段、九景高速公路和赣粤高速公路一道,构成了江西省高速公路的主骨架。
温家圳至沙塘隘段高速公路全长
钱明奇在网帖中所说的拆迁涉及的项目,正是2002年实施的京福高速公路引道工程。
实际上,像京福高速这样大规模的公路建设工程,正是江西省“十五”时期交通运输发展的重点。
江西省发改委网站上的“十五”交通运输发展重点专项规划,对“九五”交通规划有一个总结,即认为“公路方面,还没有形成联系全省各设区市的高速公路网,公路主骨架基本上还没有与周边省份相衔接。公路网密度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我省每万人拥有
基于这样的总结,江西省“十五”规划在发展总体目标中着重提出要加快公路网的发展,尤其是提出了“高速公路达
当地官方此前强调“见微知著”
就在爆炸案发生前一天,抚州官方还在研讨如何“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水平”。
据新华社报道,24日,该市举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专题研讨班”结业式,市委书记甘良淼当时表示,要清醒地认识到,在推进赶超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许多“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他强调,要“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甘良淼同时指出,要增强“见微知著的敏锐性、居安思危的前瞻性、明察秋毫的预见性和防患未然的主动性”。
此前在本月17日,抚州市两级法院院长还举行了联合接访活动。据临川区法院网站介绍,当日上午两级法院共接待群众25人次,“群众均感满意。”
临川区法院网站上还有一篇报道称,得益于该院的“1+N”机制,该院2008年的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59.1%,2009年为63.7%,2010年为71.5%,2011年第一季度为 80.96%,调撤率逐年上升。
这种“1+N”机制即为1个法官+N个小组,是由1名法官负责联系若干个自然村。这种机制被认为能够“做到第一时间掌握不稳定因素,第一时间介入纠纷矛盾调处,第一时间提供法律服务”。
就近期一些地方因征地拆迁引发恶性事件,国土资源部近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坚决防范查处强征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贯彻落实中央规定,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征地前及时就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和政策征求群众意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拆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同时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
就在此次爆炸案发生前数天,《人民日报》发表评论文章《追求理性从哪里起步》称:“理性是社会赖以生存的基础,理性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在现阶段,这个责任主要在社会管理者,在拥有更强实力、更丰富资源的组织和个人。而每一位公民也应该意识到,任何利益诉求和价值。
基层信访需吃“降压药”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黄秀丽
2011-05-12 11:00:48
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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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责任追究机制从乡镇到县市,再到省一级,构成了一个金字塔体系。一级压一级,“基层变成了压力锅”。
河南省某县政法委书记在会议上要求:“发生上访必须销号。销号只是经济上的付出,不销号就是政治前途上的损失。”
于建嵘建议用信访“五不”来给基层减压,以防止基层为了维稳铤而走险。“五不”包括不搞排名、不搞信访责任追究、不搞领导接访、中央一级单位不再给下级开信访移办单、不限制越级信访。
四川省华蓥市有关官员在接待群众来访。 (CFP/图)
“被精神病”近来成为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的话题,这不过是近年大量信访冲突与侵权的延续。有学者与官员认为,这种现象源于现存的信访机制过分强调对地方官员的责任追究制,使基层头顶信访“压力锅”,一些地方政府因此铤而走险。这一观点的典型代表有受访的中国社科院学者于建嵘,以及北京一位信访局干部。他们长期关注与研究中国信访问题。
基层成了“压力锅”
中国信访局面在2005年《信访条例》实施以来,发生了较大变化。这一变化被于建嵘称为制度的异化,其中最重要的便是“过分强调信访责任追究制,方向都错了”。
2003年,中国迎来了新一轮的信访洪峰,促进了2004年底《信访条例》的修改。在国家信访局和部分学者的推动下,主张赋予信访部门一定实权的意见得到了采纳,各级信访办从“秘书处”、“邮局”,变成了协调解决信访问题的重要部门。而于建嵘主张的弱化信访的司法救济功能,通过法院独立审判来解决信访问题的思路遭到了否定。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范忠信将这次改革称作“信访部门的准司法化”。
“准司法化”是通过行使一元化的行政权力来体现的。这就是《信访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信访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
从此以后,各地零星开展的信访责任倒查机制四处开花;信访指标则成了公务员考核的题中应有之义;国家信访局当年开展的“信访大排名”在各级党政官员的心目中非同小可。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局副局长魏兴荣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实施这项制度是有正当原因的,上边、下边都希望依靠这种机制,把信访这个老大难问题解决好。“给你们点压力,你们不就重视了吗?”
然而,在她十几年的信访工作生涯里,她却感到基层的实际操作与制度设计的初衷越来越背离。
比如,“信访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变成了:各级党政领导成为信访责任人,辖区内访民进京上访次数与领导乌纱帽直接挂钩。
江苏省海安县孙庄镇就规定,发生赴京上访,负责官员在政绩考核中每批减计4分,重复上访、集体上访加倍扣分;赴省、市、县上访的,负责官员在每批次上访中分别扣3分、2分、1分。
信访责任制还逐渐延伸到司法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据媒体公开报道的资料,长沙市雨花区法院推行重点信访案件包办制,审判工作引发当事人信访的,要进行责任倒查和追究。
齐鲁塑料厂甚至规定:责任班组内发生越级上访等问题的,班组年度评先推优“一票否决”。
这种责任追究机制从乡镇到县市,再到省一级,构成了一个金字塔体系。一级压一级,信访责任制最终演变为上级对基层低信访指标甚至零信访指标的要求。“于是基层变成了压力锅。”北京一名信访干部张伟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有些问题和基层一点关系没有,但就因为上访者住在那里,基层政府就背上了沉重的“信访责任”。
他自己处理的一件信访案件就是这样。某所幼儿园的租房问题引发幼儿园家长上访,他在协调处理此案时,不仅要通知北京市国资委、北京市教委,还要通知某区委区政府,“叫他们稳住那些家长,不要到敏感地带上访”。
“我也愿意把问题往基层压,因为我管得了他们。你找委办局,人家根本不理你,还嫌你多事。”
海南某乡镇副镇长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现在的机制是“不分青红皂白上访责任全部压在基层头上,只要有人上访,不管是否合理合法都问责乡镇”。
“排查、稳控、截访、打击、花钱买平安”
“他到一次北京,扣一次分;这么扣下去,我们都没法做了。”前不久,于建嵘到徐州去调查,某官员跟他抱怨。
2011年5月8日,于建嵘对沈阳市五十多名乡镇干部授课,讲“当前中国的社会稳定与公共安全”。于提到了基层信访工作五步骤:排查、稳控、截访、打击、花钱买平安。其中“稳控”步骤包括领导包案、办学习班、带出去旅游等等;“打击”步骤包括近年来多次被媒体曝光的对上访人实施拘留、劳教、判刑、被精神病等等。“我们就是那样工作的。”一名乡党委书记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有时他们在上级的考核压力下,不得不干一些荒唐事。“我常常发现基层的智慧是无穷的。”北京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信访干部无奈地说。比如丰台区为了稳住一位老太太不上访,每逢敏感日,就派3个保安去和她打牌,而且不准赢只准输,免得老太太输了又要出门;有的区县则把重点人集中到普陀山等地旅游,后来发现花销太大,就在郊区买块地建一个培训中心,敏感日来了将这些人圈起来“学习培训”。
该人士称,他理解的信访责任追究制,应该是找到信访问题发生的源头解决民众实际困难。然而这些信访问题80%都和政策、政府利益、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官员决策有关,各级职能部门之间往往职责不清,利益纠缠不清,怎么解决?
另外,除现在的征地拆迁、三农问题、城市管理等信访新问题外,还有相当多的历史遗留问题,比如退伍军人、民办教师、库区移民等等,如果国家不从全局协调,基层很难解决。所以,在他看来,信访责任追究制实行起来,一定会变成信访数量的考核。基层解决不了问题,只好在减少信访量上下功夫。
通过各种高压手段来减少信访的极端做法,经常见诸报端。据《羊城晚报》报道,2010年8月31日,江西万载县委书记陈晓平在一次有关“维稳”的讲话中说:“今后凡是到北京非正常上访的,第一次训诫谈话并罚款;第二次拘留;第三次劳教。”
有的地方政府还要求司法部门对上访者予以拘留、劳教甚至判刑。
江西九江代课老师王钱香就因为在奥运前夕拟去北京上访,经历了“排查、包夹、截访、拘留”四部曲(后王起诉公安机关胜诉,南方周末曾于2011年2月报道)。
信访第五步就是“花钱买平安”。比如“销号”,曾被于建嵘在两年多前披露过。在这个由国家信访局和中央党校举行的“信访·法治·科学发展观”研讨会上,于建嵘拿出了2007年4月河南省某县政法委书记赵某某在“全县信访稳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复印件。赵某某称:“今后,发生上访必须销号。销号只是经济上的付出,不销号就是政治前途上的损失,请同志们将这一要求转告党政一把手。一个单位进入登记一起并不可怕,但是每个单位登记一起全县就是近百起。后果是影响县委、县政府的形象,是市对县的追究和否决,这个责任不是哪个人、哪个单位能负起的”。
该文件还显示:2007年1至3月份,这个县实际发生赴京上访25起65人,进入登记的只有1起;到省上访41起55人,进入登记的只有7起。
于建嵘还在会上宣读了该县前任县委政法委书记常某某的讲话:“(销号)是无奈之举,是最后一招,也是最直接的花钱买稳定。对已发生的上访,在劝返时必须注意同上级信访部门及省、市工作组的沟通,争取谅解、争取不通报。销号要迅速,因为现在来访登记都在电脑上进行,或以电传形式向领导汇报,错过了时机也许要以十倍的代价才能处理。”“见到这份文件,我目瞪口呆。”于建嵘称,单从这一文件,就可看出基层信访工作已经异化成什么样了。
另一种“花钱买平安”即用钱满足上访户。“我总体上不赞成。”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局副局长魏兴荣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她曾在一些维稳班上讲,这么做负面影响太大,没道理上访的,尝到了甜头,就反复上访;超出法律规定给他利益,对其他人也不公平。
央视报道上访人员“被精神病”事件。 (央视截图)
解决信访问题的出路
近几年,国家信访局一直在强化信访工作的责任制。
2008年7月,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发布《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中纪委也在同一年发布了《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两个文件都指出,信访工作不力,引发信访突出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要进行党内和行政处分。当时的媒体报道指出,这是中国第一次就信访责任追究做出系统规定。
事实上,2005年5月1日《信访条例》实施后,各地信访部门获得了一定的实权,被于建嵘称作“权力压力型”的信访机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江苏省淮安市推行的“阳光信访”和沈阳市推行的“集权信访”都是媒体报道的典范。
淮安市通过一套软件,将投诉、查询、反馈、监督管理集于一体,对信访案件进行跟踪、协调、督办。据淮安市信访局局长邱金义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淮安每年到北京上访的人数只有30人左右。
沈阳的做法则是将公安、法院、民政等19个部门的力量集中在一起,以“小政府”的强势模式,来推动信访案件的解决。
在这些成功模式中,信访部门的强权是关键。但在于建嵘等人看来,强化信访部门的司法救济功能无异于饮鸩止渴。
杭州大学范忠信甚至称信访部门已经演变为“超级法院”。在当下中国,除了法院以外,起码还有十几个部门可以参与实质的司法或准司法。
这种状况的恶果在于司法权威被进一步消解,法院本身也成为参与信访工作的一个部门,卷入数量庞大的涉诉信访中。中国的法治化进程因此被延宕。
而且,控制信访数量,就真的意味着矛盾纠纷被化解,稳定得以维持么?身为信访干部的张伟,对此也持否定意见。
国家信访局对2010年的信访成果总结为“三个下降,一个好转”,即信访总量下降、集体上访下降,初信初访下降,信访秩序好转。但张伟称,总量下降的同时,激烈程度却在上升。在信访工作中,通常用来信和来访的比例即“信访比”来评价激烈度。
张伟曾经执笔写一份工作报告,称“初信化解率90%;重信化解率80%”。“这是不可能的。”张伟承认,连他自己都不信,“靠信访部门这几个人哪能解决那么多?说是交办给职能部门的办结率还差不多。”
在张伟看来,因为信访案件涉及的政府利益盘根错节,大量的矛盾纠纷在初始阶段往往得不到解决,“只有涉及稳定才给解决问题,不涉及就不解决,于是矛盾越拖越久。”“国家不允许有矛盾,或者是有矛盾也不能表现出来。”张伟如此形容现有的信访解决机制。
于建嵘曾经建议用“五不”来给基层减压,以防止基层为了维稳铤而走险。“五不”包括不搞排名、不搞信访责任追究、不搞领导接访、中央一级单位不再给下级开信访移办单、不限制公民越级信访。
于相信,“刚开始也许有大量的人来北京上访,但最多两个月就没人来了。因为不管用。解决问题的关键是打开基层的大门,以及改革司法。”
(南方周末实习生任楚翘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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