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编制序列是:公安部是国务院主管全国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各省、自治区设公安厅,直辖市设公安局;各市(地、自治州、盟)设公安局(处);市辖区设公安分局,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各县(市、旗)设公安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县(市、区、旗)公安局下设公安派出机构,由县(市、区、旗)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和管理。
在法盲周永康任职期间,要求在河南省范围内搞警务改革试点,把公安分局的派出机构改为小分局。由社区的市政府垂直管理,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没有管辖权,如果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均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管辖,貌似小分局与区政府和市公安局有平等级别,确实无法进入各政府机构编制程序,所以小分局被人民群众成为黑分局。
由于周永康这项没有法律依据的警务改革模式不接地气,最后没有在一年内被全国借鉴推广,说明周永康这项警务改革已失败,同时周永康落马。
周永康落马后没有引起河南省公安厅领导重视,继续允许周永康无法律依据的警务改革模式存在。
有各社区的市公安局部分领导政治觉悟比较高,就结合工作实际恢复了公安分局的派出机构,取消无法进入机构编制的小分局。
有些政治觉悟不高的公安局局长,仍然以周永康警务试点模式挂着两块牌子。一块是公安分局派出机构;另一块就是无法进入机构编制系统的小分局,
既然小分局没有进入机构编制,就无法申报领取行政机关机构代码证,更无法证明小分局的合法存在,包括小分局使用的印章应该视为内部印章,对外不应当产生法律效果。
由于安阳市政府为掠夺企业家杨清河财务账上记载超百亿资产,特派副市长牵头,专门成立了所谓的超越企业集团处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指挥部,指挥无机构编制的小文惠分局非法立案侦查,把杨清河76家企业打包查封、扣押、审计评估,造成杨青和76家企业全部通知经营的后果发生,不但侵害76家民营企业独立人格权和独立财产权,还侵害了5万多群众的合法权益。
最终造成时任河南省人大代表、常务委员会委员、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享有行政副厅级待遇的杨清河含冤住进看守所,跟随杨清河兢兢业业发展经营多年的60多打工仔也被分案判刑入狱,60多名打工仔家属四处喊冤,给社会稳定造成了隐患。
笔者看了王志纲写的牟其中一篇文章后很受启发,认为牟其中具有用中国产品换取前苏联的飞机长远眼光,值得我们学习。认为杨清河花费几年时间和精力研究破产法,并与几名破产法专家研讨企业破产重整,解决个别民营企业遇到的困难和支持投资者群众的困难。
杨清河与破产法专家们的破产重整解救民企困难研讨结果,已经被最高人民法院收集采纳,并形成文件。说明杨清河破产重整意识值得我们学习。
笔者非常希望河南省公安厅领导,通过编外小分局非法立案、侦查杨清河案件,作出纠正不能进入机构编制的小分局的决定,让周永康的余毒早日离开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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