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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法院究竟谁违法?
发布时间:2017/11/21 16:18:54 来源:蔺文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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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明知公安机关已经认为不是刑事案件,不予受理苏志国报案。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再次发
现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还是不予受理,肯定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笔者收到法院开庭传票后认为:既然法院认为构成刑事案件,才能像公安机关移送,移送后被
公安机关拒绝,法院应当决定先予执行,法院认为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当依法采取措施。
法院不能做出先予执行,又自相矛盾的把刑事案件当作民事案件进行审理,是否构成涉嫌包庇
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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