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权实名举报遭遇
国家湿地保护中心:
黑龙江省通北林业公安局刑警队长崔永权,因实名举报超标采伐违法行
为被打击报复、借用罪名判处崔永权有期徒刑2年。崔永权服刑期满后,法
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撤销一·二审错误判决,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与此同时的2009年11月15日,崔永权向国家湿地保护中心举报“东
径127°54′00″~127°10′30″,北纬47°46′35″~48°25′50″”
(南北河1
江局要求崔永权提供明确证据,以此证明崔永权实名举报的真实性。崔永
权无奈找到林业设计院,请求借用已经向社会公开的有关湿地资料。崔永
权朋友知道后,告知崔永权可以通过网络下载,崔永权按照朋友告知通过
打字复印社下载了有关湿地的卫星图片交给朋友,朋友看不清楚后告知有
专业技术人帮助下载。技术人员为了方便查找,对网上下载的卫星图片进
行技术处理,形成一份简单易懂2013年的“微片”大图,该大图属于技术
人员参照网络信息的技术成果,该技术成果与国家绝密没有任何关联性,
崔永权说:
由于这名技术人员的工作成果,让国家局弄清楚湿地被非法开发的违
法行为,截止2016年,国家局指派“武姓”专员到黑龙江局协助调查,引
起黑龙江省局领导高度重视,决定组织召开听证会。崔永权得知召开听证
会消息后,几次电话邀请原刑事案件辩护人本人参加听证会,帮助崔永权
维护实名举报的合法权益,严惩腐败。
本人接到崔永权邀请后,决定依法参加由黑龙江局牵头组织召开
的查处违法占用湿地的听证会。会议开始后,由黑龙江局领导接受武
专员的身份,并说明听证会内容,崔永权打开通北林业公安局谎称“
绝密”的“大图”,让黑龙江局领导和“武专员”仔细查看,并介绍
通北非法占用湿地的违法行为,属于公开使用。
黑龙江局领导根据崔永权提供大图,以及实际调查情况明确告知
参加听证会人员,黑龙江局调查非法占用湿地属实,数量比崔永权举
报数量还多(有监督录像资料)。
在崔永权等待黑龙江局对违法占用湿地的处理结果期间。国家定
于2017年3月3日开始召开两会,崔永权计划到京催办国家局协调处理
实名举报行为,并买好了进京火车票。被举报人通北林业局指派公安
局查到崔永权购买了进京火车票后,以崔永权涉嫌非法持有国家绝密、
机密文件罪,对实名举报人崔永权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这是我国
由被举报人指派内管公安局,公开打击实名举报人的典型案例,引起
媒体两会期间的关注,计划错过两会之后开始公正监督,促进社会公
平正义。
本人认为,崔永权为举报非法占用湿地、严惩犯罪,通过工作技术人
员对网上图片进行加工处理,或者是通过林业技术人员借用资料,并
不具备《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持有国
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
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
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及第二款“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
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
非法持有的犯罪情节。截止到2017年3月15日上午向设计院了解到,崔
永权作为举报证据的大图(微片)不属于国家绝密范围,均属网络公开
的季度性图片,通过卫星对不同时间、不同情况做季度性更新,更新后的
“微片”做过期处理。
根据上述情况,以及崔永权存放2013年前“微片”图,已经属于过期多
年的废图片,没有绝密和机密价值,足以充分证明,被举报人通北林业局部
分领导干部,害怕丢掉头上乌纱帽,故意颠倒黑白假借手中的公权力,对实
名举报人崔永权实施打击报复,以此维护腐败窝案的私权利,等于变相与党
中央叫板,迫使党中央削减反腐力度。
综上所述,崔永权借用过期多年“微片”,证实被举报人孙福学应当对
非法占用湿地行为承担责任,不构成非法持有或者具有泄密的法定情形。恭
请各级领导和各有正义感的媒体加以关注,预防腐败势力假借公权打击实名
举报人的行为继续发生。
此致
情况反映人:蔺文财
电话:18811042709
2017年3月15日
《转崔永权的实名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