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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弄得代理人不会写上诉书了
发布时间:2016/8/13 22:03:08 来源:蔺文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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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哪一位朋友是学习法律知识的,以前在民事判决书上看到的诉讼参与人地位有原告、被
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诉讼代理人。
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派设的中捷法庭,又在判决中加上一个诉讼参与
人的地位,叫做实际经营者(见判决书)。此举弄得诉讼代理人不会书写民事上诉书,不知道把
实际经营者放在什么诉讼参与地位,既不符合上诉人条件、又不符合被上诉人条件,更不符合原
审第三人条件。万般无奈情况下,代理书写上诉状的人把实际经营者安排到闲散人员处。
我们认真研究一下存在什么问题?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加大培训力度,避免这样低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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