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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控告

区政府逼疯非公企业等于自己起诉自己?

发布时间:2016/7/26 7:33:29 来源:蔺文财
 
润地利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常州市武进区(以下简称区政府)招商引资落户,集团为支持武进区经济发展,依法购买了两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区政府为增加非公有制企业数量,领导获得政绩,要求集团公司把两块土地分别登记为独立公司。集团公司为了响应领导号召,分别登记了常州龙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德公司)和常州润万嘉置业有限公司(润万嘉公司),并安排两名职工分别担任两个独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负责公司具体管理业务。
      在龙德公司开发建设龙德花园过程中,浙江海天房屋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海天公司)承包了主体工程,指派分公司陈勇均负责具体工作。由于陈勇均与武进区委领导关系十分密切,仗势欺人的把龙德花园工程拖延15个月工期。
集团公司董事会无奈,将龙德花园8910号楼承包给中国建设集团第七工程局的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建7局)负责施工。在中建7局施工过程中,野蛮施工偷工减料行为非常严重,监理公司曾多次要求中建七局整改,先后发送100多次整改通知工作联系函,均未解决了龙德花园8910号楼工程质量问题。
在中建七局可能发现质量有严重后,并打出了龙德公司拖欠工程款一张牌,一路歌公司拖欠工程款为由拆走了脚手架和所有设备,这是在建筑工程纠纷中很不正常的。中建七局这种非正常处理工程纠纷的做法,误导了部分购房业主,导致部分购房业主产生恐慌心态,以购房无希望的理由,到武进区和常州市人民政府等地上访维权,希望早日讨回自己的血汗钱。
武进区委领导得知情况后,指派政法委处理此事,并武进区人民政府的名义下发调查审计通知(属具体行政行为),通知要求审计部门驻入龙德公司进行调查审计,干预非公企业正常经营管理的行为是违法的,已经进入行政复议诉讼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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