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网友方正县政府职员于2011/6/23 4:46:19说:
实际这起案件早就该发生,因为,招商引资就是一个大骗局,县政府领导早已盯上了矿山这块肥肉了,只是无钱开发罢了,招来一个不知情的上当的,把钱留下就撵他走人,是我们的
民告官网友方正县政府职员于2011/6/23 4:41:37说:
要认真分析原因和教训,对于违法办案或者失职渎职情节严重的,应当给予责任人员必要的处分。必须摒弃“让行政机关胜诉是支持,让行政机关败诉是添乱”的错误认识,克服“纠
民告官网友方正县政府职员于2011/6/23 4:38:55说:
对属于错案和有瑕疵的案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纠正或补正。确实无法通过法院自身解决的,在认真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要主动向党委政法委汇报,并按照政法委的统一协调和部署
民告官网友方正县政府职员于2011/6/23 4:36:11说:
将通过评查和纠错改偏,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使现有行政申诉上访案件得到解决。各类案件将逐级迅速分解到各个责任法院。逐案落实责任领导包案到人。“要实行包案责任制,包
民告官网友方正县政府职员于2011/6/23 4:31:56说:
行政诉讼是“官”民矛盾的化解机制。要求各高级法院6月底前完成案件的登记、核查和汇总,并报最高院备案。重点排查非正常申诉上访案。“专项治理活动将纳入政法机关集中开
民告官网友方正县政府职员于2011/6/23 4:29:39说:
最高院副院长江必新谈俗称“民告官”,近些年此类申诉上访率居高不下,形势严峻。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5月22日开始到今年底,在全国各级法院集中开展解决行政案件申诉上访
民告官网友凮娇于2011/6/19 19:45:00说:
政府的权力变作了个人的权利,我们党委的作用已经看不到了,成了一人堂了,这是我们百姓的悲哀!!!
民告官网友小涛于2011/6/18 23:49:43说:
一步步圈套,一个个陷井。这件事肯定是县领导以承诺实施的欺骗,亦不例外让你成为领导的利益的牺牲品。
民告官网友王庆成于2011/6/16 12:11:49说: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13亿人民每人一口口水就能汇聚成海洋,百姓舆论忽视不得!这还是镇政府吗?做出的事怎么向黑社会
民告官网友王庆成 于2011/6/16 12:06:58说:
请国家领导抽出您一点时间看看在您们最底层的基层干部是怎么样官府勾结残害百姓的, 在我们这里没有国法更没有宪法
民告官网友林冉于2011/6/15 19:33:04说:
凌驾于法律之上,然而又得不到依法纠正,悲哀。
民告官网友朋朋于2011/6/13 15:33:01说:
本案讨论的课题是行政许可能否对外出租的问题
民告官网友似水流年于2011/6/13 11:34:33说: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民告官网友似水流年于2011/6/13 11:04:24说: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民告官网友洁于2011/6/13 10:56:21说: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13亿人民每人一口口水就能汇聚成海洋,百姓舆论忽视不得!
民告官网友洁于2011/6/13 10:51:08说: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13亿人每人一口口水就能汇聚成海洋,百姓舆论忽视不得!国家机关及执法人员应严格依法行政,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民告官网友辉于2011/6/12 9:51:34说:
太没公道了,法律还能起到保护合法人权利的作用吗?党的光辉是黑色的吗?以权谋私,官官相扣,当官不为民做主。
民告官网友王庆成于2011/6/11 19:21:14说:
请国家领导抽出您一点时间看看在您们最底层的基层干部是怎么样官府勾结残害百姓的, 在我们这里没有国法更没有宪法。
民告官网友林中燕于2011/6/10 19:49:34说:
方正县政府的行为纯属滥用职权,以招商引资的名义,行地方保护之举
民告官网友乾坤于2011/6/10 8:52:20说:
也太过粪了 方正县领导也太无法无天
民告官网友网民于2011/6/9 12:21:18说:
我看了这篇报道,我有个想法 ,我想租赁县政府的书记我能干吗,在租赁个公安局长,能行吗,这不就乱套了吗,
民告官网友网民于2011/6/9 12:20:48说:
我看了这篇报道,我有个想法 ,我想租赁县政府的书记我能干吗,在租赁个公安局长,能行吗,这不就乱套了吗,
民告官网友一线天于2011/6/9 11:51:08说:
政府是天,政府无事不能,一首手遮天,这就是!
民告官网友稻草于2011/6/9 11:50:17说:
政府为名,政府服务与民,如果遇到这样的政府,那老百姓会生活的会有质量么!
民告官网友小胆于2011/6/9 11:10:33说:
这样的政府谁敢相信,难道上级不管?还是也有份?
民告官网友真好玩于2011/6/9 11:09:15说:
当官不为民做主,还欺骗老百姓,这日子可怎么过啊?包青天何在?
民告官网友快乐于2011/6/9 11:07:09说:
案件事实既然这么清楚,还至于一审、二审、再审吗?真实浪费司法资源。
民告官网友小胆于2011/6/9 11:07:09说:
一件很正常的投资怎么会这样?政府的职能是扶持还是诱骗投资人“趟路”?我认为:政府的领导是有选择的,赔了竭尽全力支持,前景可观,则会不择手段“夺取”。
民告官网友网民于2011/6/9 9:54:37说:
可恨
民告官网友网民于2011/6/9 9:54:17说:
可恨
民告官网友自由风于2011/6/8 20:41:32说:
看了这篇报道,我有个想法,就是和县里的领导商量一下,把城管局的行政许可租赁过来,我请一些哥们、朋友来执法。小样的!看谁不顺眼就收拾他!
民告官网友蓝色风于2011/6/8 20:31:01说:
用投资人的钱办理采矿许可证落到自己名下又将采矿许可证租赁给投资人,天下奇谈!县长怎么没有把自己的结婚证租赁给别人用用?也省得别人费事了!可以吗?
民告官网友自由风于2011/6/8 20:24:07说:
方正县政府的行为真是无赖至极,用人家的钱给自己办理许可证,又反过来租赁给人家,脸皮真厚,行为可耻,无法无天!
民告官网友齐不公于2011/6/8 20:20:50说:
方正县政府视法律为儿戏,掌握生杀大权,随心所欲,肆意践踏法律!县政府领导见钱眼红,岂能放过过眼钱财,于是就有了上述的行为,可恨可恶!
民告官网友网民于2011/6/8 15:38:13说:
现在有些官员就是误导他人,为了套取国家的资金,不择手段,
民告官网友蔺文财于2011/6/7 5:31:25说:
订立租赁行政许可证的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自然无效,如同租赁结婚证、租赁机动车驾驶证。
民告官网友蔺文财于2011/6/7 5:27:53说:
本案讨论的课题是行政许可能否对外出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