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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原案

大同拿开发商做替罪羊?

发布时间:2011/5/20 0:00:00 来源:
 
    蔺文财认为:如果市政府决定强制拆迁老百姓房屋,应当对强制拆迁承
 
担行为过错责任,我们说是违法行政。
   
    如果是开发商强制拆除老百姓的房屋,就听当以故意损坏他人财物他人
 
财物罪论处,我们说自然人、公民、法人的行为触犯《刑法》。如果是开发
 
商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惩治犯罪。如果不是开发商决定的
 
行为,大同官方就不要拿开发商当替罪羊了,难以规避国务院的查处。
 
 
山西大同官方回应夜袭拆迁 要求开发商公开道歉
2011年05月20日 09:14:09  来源: 中国青年报 【字号 收藏打印关闭

    5月19日,大同市南郊区一名拆迁队员正在准备修复17日凌晨在施工中破损的窗玻璃。新华社记者 范敏达 摄 图片来源:新华网

  针对《山西大同市魏都大道居民遭“不明身份人员”夜袭》的网络帖文,19日上午,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委对中国青年报记者作出回应称,已责成拆迁公司负责人当众道歉,对被损坏的已无人居住的42户门窗等物恢复原样。

  18日下午,多家网站出现了一封内容相似的帖文,称5月17日凌晨1时,位于大同市魏都大道东侧的18幢居民楼被“不明身份”的数百人手持管制刀具、铁锹杆、火枪、铁斧强行破门而入,数百户居民的窗户玻璃被砸,家里东西被车拉走,防盗门被拆除。至17日晚间22时左右,被强行赶出家门的住户仍然在户外,无家可归。

  对此,大同市南郊区委表示,南郊住宅楼因已列入大同市政府“城中村”改造整体规划范围,这两栋楼共计涉拆住宅120户,并在2010年内已和该住宅楼内的42户办理完拆迁安置手续。但由于还有部分住户未办理拆迁安置手续,所以多次拆除都无法完成。后来拆迁公司选择了夜间行动,引起住户的激烈反应,封堵了魏都大道。

  据介绍,事发后,大同市南郊区委书记等有关领导赶赴现场协调解决问题,责成拆迁公司负责人当众道歉,对被损坏的已无人居住的42户门窗等物恢复原样。组织拆除工作的当事人嘉顺房地产公司副总白某被公安机关传讯调查。目前,住户提出的问题正在逐步解决。

  针对网帖称“据目击者说,从中午到现在已经发生数次警察和抗议人群的肢体冲突,不断有血流全身的居民和警察从事发中心被抬出。”大同市南郊区委表示,事件过程中,拆迁公司与被拆住户、现场民警与被拆迁住户均没有发生冲突,且没有造成人员死伤。(记者王俊秀)

    图为大同市南郊区新胜村拆迁办(5月18日摄)。该拆迁办所在的楼原本为村委会办公所用。新华社记者 范敏达 摄

    图为事发地点大同市南郊区新胜村住宅楼。凌晨时分仍有住户家中的灯亮着(5月19日摄)。新华社记者 范敏达 摄

    5月19日,拆迁队的工人在楼下切割玻璃,准备修复17日凌晨时破坏的窗户。新华社记者 范敏达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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