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网友王晓于2011/6/17 21:08:02说:
扯淡的事,就是送礼送的少
民告官网友ii于2011/6/17 21:07:34说:
维权是需要代价的
民告官网友uu于2011/6/17 21:07:02说:
民告官,说得好听,你们倒是去告啊?竟说没用
民告官网友人团于2011/6/17 21:06:13说:
法院带头违法,还叫不叫人活啊
民告官网友少宇于2011/6/17 21:03:43说:
只有努力才会有收获,不作为就会损失
民告官网友热于2011/6/15 20:14:20说:
看过了上面的文章和视频太让人气愤了!法律的尊严何在?在法制社会的今天竟然会出现“情大于法”的荒唐事件
民告官网友饿于2011/6/15 20:12:22说: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故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对没有错误的民事判决同意再审,这不是一手遮天吗。
民告官网友却于2011/6/15 20:11:45说:
就像名字一样,他就是法律系统的一粒麻子
民告官网友天天于2011/6/15 20:10:43说:
不能让白痴院长一手遮天
民告官网友托于2011/6/15 20:10:17说:
没有想过会正常解决,那样的情况不是没有 不是没发生过 太少了
民告官网友哥哥于2011/6/15 20:09:03说:
人民法院撤销正确判决的出尔反尔行为,不仅仅是对当事人不公平,对法官不公平,是对法律的严重破坏,践踏人权。
民告官网友毕业于2011/6/15 20:08:04说:
做百姓难 有理没处说
民告官网友大的于2011/6/15 20:03:37说:
法院就是有钱有势人的扬声器
民告官网友三丰于2011/6/15 20:02:32说:
大家一起唾弃这个黑心的法官!让他的良心受到谴责
民告官网友阿呆于2011/6/15 20:01:51说:
赤峰中法出现这样的人情案,真给赤峰人脸上抹黑
民告官网友少宇于2011/6/15 20:01:00说:
就是管事的人乐呵了呗
民告官网友少于于2011/6/15 20:00:26说:
扯淡的事,就是送礼送的少
民告官网友ff于2011/6/13 20:19:00说:
民告官,说得好听,你们倒是去告啊?竟说没用的
民告官网友yy于2011/6/13 20:16:47说:
现在的法律还是缺乏监督机制,申诉机制,要是我觉得不公平,有贪污的人员,有证据都没用
民告官网友qq于2011/6/13 20:16:15说:
都是闲的,法院都违法了,你们还管什么?你们还打得过法庭
民告官网友rr于2011/6/13 20:15:43说:
只好安排负责施工的法官盛明智办理本案,擅自告知立案再审,错误的启动了审判监督程序。
民告官网友拥有于2011/6/13 19:46:00说:
民主,我要的是民主
民告官网友仍然于2011/6/13 19:44:50说:
要是不心虚还改什么名?二建心虚了
民告官网友人于2011/6/13 19:38:40说:
人多力量大,只有众口铄金,才能叫那个贪心的法院院长百口莫辩
民告官网友饿于2011/6/13 19:37:40说:
为什么啊
民告官网友饿于2011/6/13 19:37:20说:
为什么啊
民告官网友hh于2011/6/13 19:30:55说:
维权是需要代价的
民告官网友gg于2011/6/13 19:28:03说:
愿望是美丽而无助的,只有强势的人说话才有人听
民告官网友嗯?于2011/6/12 19:28:21说:
法官不与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如此轻言驳回重申理由是否有些牵强?法律的尊严何在?唉!!老百姓永远是弱者行列的。目前看是人情大过了法律,谁来为弱者做主?
民告官网友补补于2011/6/12 19:26:44说:
中国法律尊严不容亵渎 院长不是神仙,他不能一手遮天
民告官网友呵呵于2011/6/12 19:26:10说:
法院应经不是原来的法院了!你大爷永远是你大爷
民告官网友呵呵于2011/6/12 19:26:05说:
法院应经不是原来的法院了!你大爷永远是你大爷
民告官网友额外于2011/6/12 19:24:12说:
样的法院真是太黑暗了!让老百姓寒心啊
民告官网友达到于2011/6/12 19:23:13说: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民告官网友谔谔于2011/6/12 19:21:23说:
二建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建筑综合楼的施工协议,赤峰中级法院不是应该避开此案才对嘛,怎么还进行审理呢,这本身不就是违法了吗.
民告官网友仿佛于2011/6/12 19:20:37说:
维权是一种意识,是一种行动!是人们在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最应该做的!但是如何保证利益,却是需要有公正的执法者来维持了
民告官网友刚刚于2011/6/12 19:19:59说:
谁是谁非都没用,现在就是权钱交易
民告官网友方法于2011/6/12 19:19:27说:
同情你,希望你能改变结果
民告官网友米于2011/6/12 19:18:56说:
令人心惊、心痛,无法相信
民告官网友胡于2011/6/12 19:18:08说:
赤峰中级法院院长撤销正确判决的出尔反尔行为,不仅仅是对当事人不公平,对法官不公平,是对法律的严重破坏,践踏人权。
民告官网友迷茫于2011/6/12 19:17:19说:
很想知道二建的权利是哪位领导给的啊?
民告官网友我于2011/6/12 19:16:28说:
这个院长也就是讲人情,罪不至死吧
民告官网友额于2011/6/12 19:15:57说:
只手遮天 黑暗已席卷社会 敢问光明在哪里
民告官网友额于2011/6/12 19:15:52说:
只手遮天 黑暗已席卷社会 敢问光明在哪里
民告官网友呵呵于2011/6/12 19:14:49说:
还是有钱的人多啊
民告官网友社会于2011/6/12 19:13:53说:
寒心啊,有这样的院长在,没有公正的案子
民告官网友实施于2011/6/12 19:13:05说:
执法者是保证法律得以运行的保障,如果执法者不能公正执法,法律何异于一纸空文
民告官网友时代于2011/6/12 19:11:15说:
贪官没有存在的价值了,就让他消失吧
民告官网友宋祖德于2011/6/12 19:10:28说:
维权就对,不能惯着那些狗逼
民告官网友Hen于2011/6/10 19:39:38说:
权利迫使弱者成为牺牲品吗
民告官网友飞于2011/6/10 19:38:29说:
哪那么多故意,还是跟法律较劲,谁信啊、
民告官网友坚持于2011/6/10 19:37:27说:
合法的判决,非法的操作。百姓的损失,违法者的利益
民告官网友神于2011/6/10 19:36:53说:
院长两手遮天,一手盖地,盘古重生啊
民告官网友我于2011/6/10 19:35:52说:
行动起来吧
民告官网友院长于2011/6/10 19:35:06说:
我要是院长我也这么干
民告官网友到哪说理去于2011/6/10 19:34:08说: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与二建已经产生了合作关系,难免酒桌论事的特殊场面,无法拒绝二建的错误申诉。这不是明显的官官相护吗,老百姓还有活路吗
民告官网友到哪说理去于2011/6/10 19:34:03说: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与二建已经产生了合作关系,难免酒桌论事的特殊场面,无法拒绝二建的错误申诉。这不是明显的官官相护吗,老百姓还有活路吗
民告官网友往事于2011/6/10 19:33:09说:
法律是公正的,是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的!而法律的运行却把握在执法者的手中。能否使法律得以实施,就看有没有公正的法官了!
民告官网友卡卡于2011/6/10 19:31:50说:
我儿是李刚。你动我试试
民告官网友卡于2011/6/10 19:30:41说:
就算是改成巴林石他依然是违法建筑
民告官网友水木于2011/6/9 19:34:37说:
说的不是废话吗?还用主席啊,一个什么主任、处长就好使
民告官网友羽泉于2011/6/9 19:33:30说:
要是自治区主席的亲戚是被告,结果肯定不是现在的样子
民告官网友张飞于2011/6/9 19:32:27说:
无权无势就是说话不好使,维权有理
民告官网友发电于2011/6/9 19:30:58说:
我就要踩那个狗屎院长,踩得它永不出头
民告官网友小港于2011/6/9 19:29:39说:
正确的判决也不能保证能得到正确的支持
民告官网友长生于2011/6/9 19:28:44说: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贪官没有好下场
民告官网友孙雪芳于2011/6/9 19:27:16说:
只有监管机制完善,才能出现日益公平的法制环境
民告官网友无垠于2011/6/9 19:26:23说:
贪官没有存在的价值了,就让他消失吧
民告官网友慧心于2011/6/9 19:25:21说:
个贪官看见了这个网站是不是晚上失眠
民告官网友忘记于2011/6/8 20:24:22说:
我狂鄙视违法乱纪的种
民告官网友不懂于2011/6/8 20:23:07说:
只手遮天 黑暗已席卷社会 敢问光明在哪里?
民告官网友万绿于2011/6/8 20:21:38说:
不会所有法院都黑暗啊!总会有正义的律师站出来为法律正名
民告官网友呼吁于2011/6/8 20:20:13说:
我们都是老百姓~~为了自己也要顶
民告官网友月均于2011/6/8 20:19:14说:
吃完原告吃被告是他的拿手好戏
民告官网友56710于2011/6/8 20:18:16说: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民告官网友网于2011/6/8 20:17:17说:
我就不信那个邪,邪不胜正
民告官网友哈哈于2011/6/8 20:16:08说:
这个要顶~~不得不顶的故事
民告官网友时代于2011/6/8 20:15:24说:
贪污是最恶劣的行为,吃人饭不办人事,穿人皮不拉人屎
民告官网友gan于2011/6/8 20:14:35说:
维权是需要代价的
民告官网友电视于2011/6/8 18:16:22说:
不同情弱者,只认钱
民告官网友王守义于2011/6/8 18:14:55说:
法律不相信眼泪
民告官网友王守义于2011/6/8 18:14:36说:
你不举证,法律无法保护
民告官网友轨附近于2011/6/8 18:13:57说:
当法官就更是如此
民告官网友轨附近于2011/6/8 18:13:31说: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民告官网友电视于2011/6/8 18:12:57说:
蒙古人的耻辱,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挑战法律的尊严,狂鄙视
民告官网友天煞于2011/6/8 18:12:18说:
大家一起唾弃这个黑心的法官!让他的良心受到谴责
民告官网友田青于2011/6/8 18:11:23说:
人民的还是贪官污吏的保护伞?
民告官网友天使于2011/6/8 18:10:48说:
是不是人民的保护伞就不知道了
民告官网友天使于2011/6/8 18:10:22说:
法律是保护伞,这大家都知道
民告官网友海关于2011/6/8 18:09:49说:
维权要团结,而不是各忙各的,只有大家一起去斗争,才能尽快结束战斗
民告官网友霍福德于2011/6/8 18:09:15说:
只有一个疑问,那就是他臭不臭屁
民告官网友天文于2011/6/8 18:08:48说:
什么硬?我拳头最硬~~~搞死狗院长
民告官网友十番队于2011/6/8 18:07:52说:
黑暗的院长
民告官网友仇敌于2011/6/8 18:07:24说:
令人心惊、心痛,无法相信
民告官网友毕福剑于2011/6/8 18:06:40说:
维权就对,不能惯着那些狗逼
民告官网友毕福剑于2011/6/8 18:06:07说:
维权就对了,不能挨揍还装孙子
民告官网友李贤侯于2011/6/8 18:05:29说:
只有清除隐藏在人民内部的害虫,才能重新唤回民心
民告官网友康康于2011/6/8 18:04:46说:
难怪外国会出现那多英雄式的人物
民告官网友辅导于2011/6/8 18:03:51说:
只要关注一个人,就会返发现她的一切,优秀的品质,罪恶的行径
民告官网友东方神于2011/6/8 18:03:15说:
大道理不说,在法律面前讲人情总是不对
民告官网友冈田于2011/6/8 18:02:43说:
法院的审案还有人情案,那法律的尊严哪里去了
民告官网友天坑于2011/6/8 18:02:17说:
不是说他能改变什么,能反映人民大众心声总是好哦的
民告官网友让文杰于2011/6/8 18:01:50说:
非是让你无情,就是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来办事
民告官网友王邦请于2011/6/8 18:01:06说:
老百姓最痛恨的就是贪污
民告官网友张伤害于2011/6/8 18:00:24说:
解决问题的根本,还有那么多无家可归的人。应该让更高一级的执法部门来拍卖
民告官网友张强于2011/6/7 14:04:56说:
我对中国法律还是有信心的,不就一条臭肉吗
民告官网友小雨于2011/6/7 14:04:03说:
法律尊严不容亵渎
民告官网友林枫于2011/6/7 14:03:29说:
风秀于林必摧之,院长要是再这样就会承受被摧的命运
民告官网友忠实于2011/6/7 14:01:35说:
院长应该收敛了,不然就得洗干净屁股或者脖子
民告官网友忠实于2011/6/7 14:00:44说:
该出手时就出手,该杀贪官就杀
民告官网友蛇人于2011/6/7 13:59:38说:
愿望是美丽而无助的,只有强势的人说话才有人听
民告官网友强图于2011/6/7 13:58:27说:
就只能这样解决这样的事了
民告官网友药家鑫于2011/6/7 13:57:47说:
要是你还是这样违法乱纪,下一个挨枪子就是你了
民告官网友药家鑫于2011/6/7 13:56:55说:
别说我没提醒你哦 院长大人
民告官网友不许地于2011/6/7 13:54:01说:
不许违法案件发生,如果我是神
民告官网友张无忌于2011/6/7 13:51:59说:
无极限就是送礼不论结果
民告官网友钟灵于2011/6/6 13:52:51说:
要是去火星,还有可能碰上焦裕禄.孔繁森式的好干部
民告官网友钟灵于2011/6/6 13:51:54说:
现在整个地球都在犯罪,没有和平的世界了
民告官网友钟灵于2011/6/6 13:51:12说:
你不是地球人吧,那没有你告诉我
民告官网友风水于2011/6/6 13:50:40说:
内蒙古是落后啊,还有这种事情出现
民告官网友大师傅于2011/6/6 13:49:39说:
断案还是不准确.我说就是院长受贿了
民告官网友功德使于2011/6/6 13:48:29说:
中国的司法环境亟待改进,我强烈渴望清明法官的出现
民告官网友东方朔于2011/6/6 13:47:25说:
不送礼就是个输,你送了都不一定赢,原因是你的对手比你送的多
民告官网友范德萨于2011/6/6 13:46:09说:
不送你能赢得官司啊
民告官网友东方朔于2011/6/6 13:45:37说:
有闲钱送礼,不讲究,都是受贿人把贪官养肥了
民告官网友东方朔于2011/6/6 13:44:39说:
还是有钱的人多啊
民告官网友苟富贵于2011/6/6 13:41:00说:
别看我姓苟,但是我做的事不够比
民告官网友试试于2011/6/6 13:40:05说:
同时也看到了贪官的本质
民告官网友东方飒于2011/6/6 13:38:34说:
故意拿公众的意志玩耍
民告官网友东东于2011/6/6 11:58:06说:
法律大多数时候为有钱送礼的人所服务
民告官网友憧憬于2011/6/5 20:29:30说:
如果那个代价是这些个贪官污吏的生命,我会毫不犹豫的执行
民告官网友憧憬于2011/6/5 20:28:35说:
两者之间是有差距的,要想把梦想变为现实,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民告官网友憧憬于2011/6/5 20:27:44说:
愿望是美好的 现实是残酷的
民告官网友里斯于2011/6/5 20:26:54说:
让这些个违法之人去见耶稣吧
民告官网友张猛于2011/6/5 20:18:40说:
法院就是有钱送礼的人开设
民告官网友司马缸于2011/6/4 23:14:55说:
无耻法院院长以权谋私
民告官网友不争于2011/6/4 19:58:00说:
这就是法律吗?公正,尊严在哪里?
民告官网友嗨于2011/6/4 19:57:10说:
不要再说院长了,就把她当个屁放了吧
民告官网友战斗到底于2011/6/4 19:53:45说:
讲不了说不起,贪污就是犯罪,没有原因的讲人情就应该受到惩罚
民告官网友管理于2011/6/4 19:35:42说:
好人多 好法官多 这个傻逼院长是极少数的蛀虫之
民告官网友表明已于2011/6/4 19:31:52说:
就是贱货,人家都审好的官司,他出来放个屁
民告官网友黑于2011/6/4 19:31:06说:
人民内部矛盾,别瞎嚷嚷了
民告官网友加油于2011/6/4 19:30:32说:
法律是条文、规定有效,还是执法者的话有效。执法者要按法律来工作,而不是根据利益多少来判决
民告官网友加油于2011/6/4 19:30:27说:
法律是条文、规定有效,还是执法者的话有效。执法者要按法律来工作,而不是根据利益多少来判决
民告官网友鄙夷于2011/6/4 19:29:49说:
别和法院拉硬了,没有你的好果子吃
民告官网友且于2011/6/4 19:28:34说:
别和我说你不知道院长在干什么
民告官网友回忆于2011/6/4 19:27:57说:
刚愎自用,这样的院长才会一己独断
民告官网友有于2011/6/4 19:23:28说:
不要一竿子都打死,会死人的
民告官网友杀于2011/6/4 19:23:02说: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与二建已经产生了合作关系,难免酒桌论事的特殊场面,无法拒绝二建的错误申诉。这不是明显的官官相护吗,老百姓还有活路吗
民告官网友东方于2011/6/4 19:22:26说:
还在等什么,快点上诉啊
民告官网友呵呵于2011/6/4 19:20:43说:
刚愎自用,这样的院长才会一己独断
民告官网友大峰于2011/6/4 19:19:16说:
不是说他能改变什么,能反映人民大众心声总是好哦的
民告官网友宇非凡于2011/6/4 19:17:38说:
钱多少决定案子的输赢
民告官网友胡帆于2011/6/4 19:15:47说:
法院建违法建筑,是带头违法?
民告官网友林则需要于2011/6/4 19:11:37说:
明明证据确凿为何不给合理判决
民告官网友烽火云龙于2011/6/3 19:55:49说:
法律是靠不住的,还是人有用一点
民告官网友娜塔莉于2011/6/3 19:54:49说:
我就不信了 还有人能一手遮天
民告官网友裁纤纤于2011/6/3 19:53:54说:
情案已损害法律尊严,是无容置疑的,人是有感情的动物这大家都知道,但是要是未被大多数人的意志那就是违法
民告官网友凤兰舞于2011/6/3 19:50:17说:
人类真猥琐,自己制定的法律不遵守,言而无信
民告官网友杨帆于2011/6/3 19:48:40说:
送礼时打官司的基本程序
民告官网友江山于2011/6/3 19:47:01说:
这个世界让你感到失望,那就随我回梁山吧
民告官网友杨澜风于2011/6/3 19:42:04说:
当普通市民受到法律侵害时该如何?是依靠法官的合法公正,还是送礼打点
民告官网友纳兰性德于2011/6/3 19:40:15说:
法律要有人执行才是真的
民告官网友局外人于2011/6/3 18:11:47说:
申诉就是找个机会给你院长送礼
民告官网友张洪波于2011/6/3 18:09:30说:
法院已经堕落了 无语
民告官网友张洪波于2011/6/3 18:09:30说:
法院已经堕落了 无语
民告官网友乌日图于2011/6/3 18:05:30说:
下了地狱在叫他回忆自己的斑斑劣迹,看他后悔不,还敢干坏事不
民告官网友乌日图于2011/6/3 18:03:37说:
叫他讲人情,叫他徇私舞弊
民告官网友乌日图于2011/6/3 18:03:09说:
整死这个王八羔子院长
民告官网友刘东方于2011/6/3 18:01:22说:
无利不起早,谁都知道这个道理
民告官网友王文学于2011/6/3 17:59:46说:
就让这个猪头院长去见鬼吧
民告官网友张晓军于2011/6/3 17:58:30说:
就是贱货,人家都审好的官司,他出来放个屁
民告官网友张小姐于2011/6/3 17:56:32说:
强烈谴责无理院长
民告官网友撒旦于2011/6/2 21:35:10说:
瞎子都明白的道理院长都不明白,一说说这个院长是个什么东西
民告官网友打地于2011/6/2 21:32:50说:
纯属瞎扯蛋。根本没有
民告官网友读书人于2011/6/2 21:31:20说:
哪有合法权益,都叫狗吃了
民告官网友福山润于2011/6/2 21:29:55说:
钱多少决定案子的输赢
民告官网友尔萨斯于2011/6/2 21:28:22说:
刚愎自用,这样的院长才会一己独断
民告官网友方国华于2011/6/2 21:25:30说:
猪头院长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民告官网友刘文彩于2011/6/2 21:24:19说:
强烈谴责无耻院长
民告官网友李胜于2011/6/2 21:22:45说:
法律还是亟待完善
民告官网友赵云点于2011/6/2 21:21:46说:
世界已经黑暗到这个程度了吗
民告官网友王洪志于2011/6/2 21:20:19说:
院长就是NB啊,权利真是好东西
民告官网友张老大于2011/6/2 21:19:00说:
没有意外 院长就是规则
民告官网友大法于2011/5/31 18:08:36说:
要是有人能 那就是找死的人
民告官网友大法于2011/5/31 18:08:02说:
我就不信了 还有人能一手遮天
民告官网友万中华于2011/5/31 18:07:24说:
要是不按法律 还制定他干什么 大家都应该遵守
民告官网友万中华于2011/5/31 18:06:41说:
非法就是不对,还是按法律程序的好
民告官网友康辉于2011/5/31 18:05:47说:
这也很极限 院长能把正确的判决给搞成现在的样子
民告官网友康辉于2011/5/31 18:04:41说:
别让这一条臭鱼搅得满锅腥
民告官网友李月于2011/5/31 18:04:02说:
好人多 好法官多 这个傻逼院长是极少数的蛀虫之一
民告官网友李月于2011/5/31 18:02:19说:
别说我不相信共产党,我信,但不是所有的人
民告官网友李月于2011/5/31 18:01:32说:
司法制度亟待完善,这已经达成共识了
民告官网友刘晓蕾于2011/5/31 18:00:32说:
不要一竿子都打死,会死人的
民告官网友刘晓蕾于2011/5/31 17:59:57说:
还是应该客观的对待这个问题
民告官网友李刚于2011/5/31 17:59:12说:
就是他放个屁 都能叫那个院长当圣旨
民告官网友李刚于2011/5/31 17:58:18说:
别说你不知道,饿爸爸叫李刚,很有权利哦
民告官网友王易于2011/5/31 17:57:39说:
现在是院长讲人情的问题,不要避重就轻
民告官网友王易于2011/5/31 17:57:00说:
别说大道理 听不懂
民告官网友张磊于2011/5/31 17:56:12说:
这一点是无容置疑的,就是受贿人数多还是少的问题
民告官网友张磊于2011/5/31 17:55:22说:
法院的黑暗是有目共睹的
民告官网友何碧于2011/5/30 20:44:45说:
公道自在人心,相信正义会胜利
民告官网友凌宇于2011/5/30 20:40:41说:
社会的黑暗不是我们能改变的,但我们可以改变我们自己
民告官网友建议于2011/5/30 20:37:37说:
无论如何,坚持下去,不能让他们轻易的侵犯我们的权益
民告官网友shis于2011/5/30 20:36:06说:
法律自然会做出合法的判决,我们呢,要做的就是监督法律的执行是否公正合理
民告官网友胜利于2011/5/30 19:01:04说:
留点力气打官司吧,胜利属于你
民告官网友呼呼于2011/5/30 19:00:35说:
公平公正是需要有效监管才能够实现的
民告官网友777于2011/5/30 19:00:09说:
不举证就徇私情啊!这个是什么逻辑
民告官网友和于2011/5/30 18:59:33说:
法律是靠不住的,还是人有用一点
民告官网友王易于2011/5/30 18:58:20说:
现在还没有钱办不了的事
民告官网友少宇于2011/5/30 18:57:30说:
大家一起唾弃这个黑心的法官!让他的良心受到谴责
民告官网友法师于2011/5/30 18:23:29说:
让这些贪污犯都进监狱吧,神啊 救救水深火热中的人吧
民告官网友广东于2011/5/30 18:21:26说:
还是没有官司好啊,要是有官司緾身,就只能送礼
民告官网友陈思璇于2011/5/30 18:20:14说:
要是每个执法人员都想你说的那样早就有人造反了
民告官网友程序于2011/5/30 18:19:22说:
就目前而言,还没到你们说的那么严重,只是有极少数的执法者不作为,贪污腐败
民告官网友莫言于2011/5/30 18:18:11说:
现在的法院确实有点不像话,应该整顿
民告官网友变形于2011/5/30 18:17:33说:
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杀一儆百,先拿那个院长开刀
民告官网友变形于2011/5/30 18:16:58说:
要是任其发展,最终的结果就是变
民告官网友变形于2011/5/30 18:16:24说:
司法正在逐渐失去它最为严厉的一面
民告官网友善舞于2011/5/30 18:15:42说:
法律只保护那些个受贿的人,那些个院长认为应该保护的人
民告官网友不倒翁于2011/5/30 18:14:45说:
为什么会有人为这个人鸣不平,肯定是有事
民告官网友刚哥于2011/5/30 18:13:42说:
严肃整顿司法办案人员,决不允许贪污腐败事件污染公众视听
民告官网友笑着于2011/5/30 18:12:16说:
法律已经失去人心,必须严肃惩处罪犯
民告官网友刚愎于2011/5/30 18:11:31说:
别和我说你不知道院长在干什么
民告官网友刚愎于2011/5/30 18:10:55说:
案情就是二建送礼改变了判决结果,院长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
民告官网友李阳于2011/5/30 18:08:19说:
错误就不让它发生,院长的错误决定要撤销
民告官网友赵阳于2011/5/30 18:06:44说:
送礼就能办事,这就是公理
民告官网友钢刀于2011/5/30 18:05:51说:
严惩腐败,还我清明
民告官网友吴彦祖于2011/5/30 18:05:00说:
莫伸手 伸手必被抓
民告官网友吴彦祖于2011/5/30 18:04:12说:
讲不了说不起,贪污就是犯罪,没有原因的讲人情就应该受到惩罚
民告官网友小新于2011/5/30 18:01:55说:
就知道讲人情,就知道贪污,也不管当事人的感受
民告官网友小新于2011/5/30 18:01:04说:
现在的法院就是贪污之源,院长更是过分
民告官网友天睐于2011/5/30 17:56:59说:
法律本应是神圣的,现在却成了一些人做人情交易的工具,实让人愤怒!呼吁加强监管力度,严惩贪官!还百姓一片晴空,还法律一份神圣!
民告官网友于文刚于2011/5/29 14:53:59说:
没有这两项,想赢官司,比登天还难
民告官网友于文刚于2011/5/29 14:53:12说:
证据就是看谁钱厚,谁根子硬
民告官网友玉昆于2011/5/29 14:50:15说:
院长就这个水平?不是真的吧
民告官网友中兴于2011/5/29 14:48:12说:
人民内部矛盾,别瞎嚷嚷了
民告官网友五轮于2011/5/29 14:46:11说:
这个的贪官就应该见一个杀一个,以儆效尤
民告官网友尚伟杰于2011/5/29 14:44:06说:
要求每个人都提高法律意识,不给贪官以可乘之机
民告官网友吴玉松于2011/5/29 14:43:08说:
现在的法律监管不到位,失衡是必然
民告官网友人生于2011/5/25 20:12:26说:
要是法律失去公平,失去监管。社会就乱了啊
民告官网友我于2011/5/25 20:10:31说:
应该让各大媒体关注这件事,网络还是没什么效果啊
民告官网友胡于2011/5/25 20:02:00说:
既然应该回避,为何还要参与审判
民告官网友饿于2011/5/25 19:59:09说:
故意破坏法律?哪个敢?
民告官网友哼于2011/5/25 19:57:24说:
就是和谐社会吧他们救了
民告官网友无聊于2011/5/25 19:53:59说:
故意给法院添麻烦之类的话从何说起
民告官网友哈哈于2011/5/25 19:47:56说:
人家为平民申诉,是需要勇气的,你懂个屁
民告官网友快于2011/5/25 19:45:20说:
时间是最好的试金石,浑浊会得到澄清的
民告官网友和于2011/5/25 19:42:35说:
陈法官,法官都没办法,你能怎么地
民告官网友战争于2011/5/25 19:40:54说:
法律是最好的武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谎言一转就破
民告官网友搜狗于2011/5/25 19:35:57说:
不要再说院长了,就把她当个屁放了吧
民告官网友好好好呼呼于2011/5/25 19:34:48说:
贪官?要有证据《不然就不要乱说
民告官网友9527于2011/5/25 19:33:21说:
当语言变得苍白无力的时候,武力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
民告官网友东方易于2011/5/25 19:31:39说:
还在等什么,快点上诉啊
民告官网友时来运转于2011/5/25 19:28:32说:
总有一天事实会被人知晓。坏人总会收到应有的惩罚
民告官网友凡人于2011/5/25 19:26:46说:
事实俱在,怕他个鸟。
民告官网友王城于2011/5/25 19:25:47说:
法律是靠不住的,还是人有用一点
民告官网友咒语于2011/5/24 19:58:36说:
诅咒院长早点去··········
民告官网友胡说于2011/5/24 19:54:54说:
社会黑暗,要狠一点,不让就会被欺负
民告官网友胡说于2011/5/24 19:54:49说:
社会黑暗,要狠一点,不让就会被欺负
民告官网友爱情于2011/5/24 19:52:44说:
不要再纠缠了,要果断,拖下去对大家都不好
民告官网友项羽于2011/5/24 19:50:14说:
蔺站,挺你,打到违法者,维护正义
民告官网友路人乙于2011/5/24 19:48:10说:
法律总归是严肃的,违法者总有一天会被制裁的
民告官网友羽纱于2011/5/24 19:45:33说:
主力争取吧,总是好人多点啊
民告官网友艺海于2011/5/24 19:41:42说:
改变策略,用钱铺路也许就会胜诉
民告官网友且于2011/5/24 19:39:33说:
社会变了,社会主义改成资本主义了。没钱免谈
民告官网友建议于2011/5/23 19:46:21说:
给院长更多的钱吧,也许你就能胜诉了
民告官网友快乐于2011/5/23 19:44:30说:
说什么都是扯,还是行动实际点
民告官网友宇少于2011/5/23 19:40:07说:
就不信你能坏到底。就没人收拾你?
民告官网友项王于2011/5/23 19:38:38说:
法律还是不健全,要是有完善的法律,严格的执行哪有这些事
民告官网友神奇于2011/5/23 19:31:57说:
人们往往不能接受现实,往往心存侥幸。总有一天会有人吧现实强制执行的
民告官网友m227于2011/5/23 19:29:59说:
法律你开开眼吧,这么多人受侵害你都看不见,要你有用吗
民告官网友任丘于2011/5/22 19:40:47说:
雨过天会晴的,黑暗总会过去!
民告官网友收藏于2011/5/22 19:37:30说:
神啊,你开开眼吧!快让院长回到病房吧
民告官网友恩于2011/5/22 19:36:11说:
这么下去倒霉的还是老百姓!
民告官网友何于2011/5/22 19:35:09说:
还是到最高人民法院看看吧,要是那里都腐败就老实的呆着吧
民告官网友唉于2011/5/22 19:33:33说:
有法律呢,你你们瞎操什么心
民告官网友老兵于2011/5/22 19:31:20说:
不要再纠缠了,还是赶紧结案吧
民告官网友看见于2011/5/21 17:38:49说:
民告官?光在网上说有什么用。还是来用实际行动帮帮忙吧
民告官网友呼吁于2011/5/21 17:37:25说:
还是帮帮这些受害者吧,光是在网站里发感慨没用
民告官网友媒体于2011/5/21 17:36:21说:
现在法律还没有得到普及,好多人不懂法。导致权力流失,利益受损
民告官网友连接·于2011/5/21 17:34:57说:
还是那句话,法律需要执行,得不到贯彻什么都是空的
民告官网友金子于2011/5/21 17:33:44说:
同情,但这并不能解决问题!还是多学学法律吧
民告官网友路子于2011/5/21 17:32:50说:
现在没好处谁办事?还是实际点吧
民告官网友锦涛于2011/5/21 17:31:55说:
不作为就是犯法。作为了就违法!法律?????????
民告官网友杰克船长于2011/5/21 17:30:44说:
干他娘的!暴力解决问题
民告官网友罗人家于2011/5/21 17:29:43说:
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现在干什么都赚钱!当法官跟赚钱啊
民告官网友刘芳于2011/5/21 17:28:00说:
质疑网络维权,还是现实更加有权威
民告官网友沈玉于2011/5/21 17:23:53说:
现在国家对政治腐败决心很大,就从这个院长入手,开始惩贪大计
民告官网友边负于2011/5/21 17:22:04说:
为正义加油,惩治腐败
民告官网友李春光于2011/5/21 16:49:05说:
黑暗的法院孕育出了这个BT的院长,他一不小心做出了这个愚蠢的决定
民告官网友看客于2011/5/21 16:40:08说:
权钱交易的典型代表,原来的合法判决因为院长的受贿而被驳回重审,简单明了
民告官网友王艳于2011/5/21 16:35:49说:
佩服这个律师,勇气可嘉
民告官网友王学义于2011/5/21 16:31:34说:
黑心的院长才能办出这个狗逼事来
民告官网友南宁人于2011/5/21 16:30:33说:
吃喝玩乐就是院长的本性,也就算了,可是你别违反啊!那样很危险的哦
民告官网友寇籁于2011/5/21 16:28:41说:
或许狗都不吃,因为臭不可闻
民告官网友寇籁于2011/5/21 16:28:09说:
中国人要有血性,这样的贪污犯应该剁了喂狗
民告官网友甄诚于2011/5/21 16:26:17说:
极限了,院长是极品的垃圾
民告官网友刚子于2011/5/20 19:51:00说:
评判一个人的标准就是他是不是守铺,这个院长不守铺
民告官网友霍日峰于2011/5/20 19:46:15说:
院长也不怕那个钱把你手烫掉了
民告官网友霍日峰于2011/5/20 19:45:11说:
非法的事咱不是不敢 而是没有机会,哪像院长啊 手一伸来钱
民告官网友李玉堂于2011/5/20 19:41:24说:
钱多就是老大 钱少当然是老二了 这个是常识
民告官网友王羽于2011/5/20 19:37:12说:
出格的事情 院长还是少干的好
民告官网友赵家于2011/5/20 19:36:14说:
痛恨贪官污吏 恨不得见一个杀一个
民告官网友萧天于2011/5/20 19:34:52说:
让院长去死吧,为他那幼稚的错误付出代价
民告官网友弑神于2011/5/20 18:22:10说:
司法的尊严都叫这个狗逼院长给玷污了
民告官网友刘颖于2011/5/20 18:16:42说:
法律不是院长手中谋财的工具,坚决抵制贪污腐败
民告官网友周润发于2011/5/20 18:15:17说:
举证不是申诉人的义务,别说我不懂法!哥懂
民告官网友夏美于2011/5/20 18:13:17说:
大道理别讲了,就是院长讲交情这个问题.....解决下
民告官网友吴立冬于2011/5/20 18:12:16说:
人生存在的价值是什么?难道就是讲人情?为人民服务才是最高境界
民告官网友天八都于2011/5/20 18:08:10说:
中国社会不容许这样的蛀虫存在
民告官网友天八都于2011/5/20 18:06:39说:
原则问题不容忽视,院长就是讲人情不对
民告官网友凯新于2011/5/19 19:13:51说:
这个小强院长真强, 外强中干
民告官网友诸天于2011/5/19 19:12:27说: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靠这样的手段,可耻
民告官网友老实人于2011/5/19 19:11:41说:
试问谁能在金钱面前无动于衷,你能?
民告官网友成熟于2011/5/19 19:10:58说:
院长就是金钱忠实的走狗
民告官网友赤峰人于2011/5/19 19:10:14说:
不是不想管,而是没哟能力,你要是在那个位置估计也得变成黑人呢,近墨者黑
民告官网友客至于2011/5/19 19:08:55说:
这么明显的错误为什么没人看见?都是瞎子啊
民告官网友夏雨于2011/5/19 19:07:42说:
想卡恩多大牌,克林顿多大碗,不是也挨整,中国.........
民告官网友小子于2011/5/19 19:06:32说:
那样的事情永远不会出现在中国
民告官网友小子于2011/5/19 19:05:58说:
现在的美国正在审卡恩-国际货币金融组织的头头,要是中国的领导犯事,找找院长就没事了~嘿嘿
民告官网友赵茜一于2011/5/19 19:04:17说:
无力的控辩,苍白的申诉,无用的论证~~
民告官网友小天于2011/5/19 19:03:00说:
就人情大于法这一条就够整那个院长的了
民告官网友宙斯于2011/5/19 19:02:03说:
故意违法真无耻
民告官网友天一于2011/5/19 19:01:02说:
证据就是钞票,还扯什么扯
民告官网友于天宝于2011/5/19 19:00:08说:
法院要是这样搞下去,就不再是清水衙门了
民告官网友中阳于2011/5/19 18:59:21说:
要求法院重新考虑,无视院长的悄悄话
民告官网友可大致于2011/5/19 18:58:17说:
重还一片清明蓝天
民告官网友可大致于2011/5/19 18:57:38说:
应及时的治疗中国法律的顽症_人情泛滥的问题
民告官网友曲傲于2011/5/19 18:56:30说:
若容许这样的院长为所欲为,中国的法律尊严将荡然无存
民告官网友刘电脑于2011/5/19 18:55:46说:
法官是个神圣的职业,不容玷污
民告官网友薛战胜于2011/5/19 18:54:49说:
伸张正义 惩治腐败
民告官网友王文娟于2011/5/19 18:05:56说:
很明显的案情了,院长徇私~臭不要脸
民告官网友血燕于2011/5/18 18:50:12说:
黑暗的法院+贪心的院长海恩能够有什么好结果
民告官网友芬芳于2011/5/18 18:49:12说:
一
民告官网友芬芳于2011/5/18 18:48:48说:
就让这些个贪官见鬼去吧
民告官网友芬芳于2011/5/18 18:48:43说:
就让这些个贪官见鬼去吧
民告官网友杜兴于2011/5/18 18:47:07说:
抓住就是个枪崩
民告官网友杜兴于2011/5/18 18:46:03说:
违法的事情为什么屡禁不止
民告官网友刘玉旭于2011/5/18 18:44:34说:
案情清楚明了,无耻院长动用手中权力谋私利
民告官网友天方于2011/5/18 18:40:37说:
就是贪官滥用私权的故事
民告官网友刘秀于2011/5/17 19:23:29说:
那和你谈?有用啊,你这不是扯吗
民告官网友小鬼于2011/5/17 19:22:43说:
和那样的人讲道理,就像是对牛弹琴,多余
民告官网友邵斌于2011/5/17 19:21:50说:
出了这样的事情,作为一个中国人,我感到悲哀
民告官网友不知道于2011/5/17 19:21:06说:
法院是不是全是这样的贪官污吏了
民告官网友忠诚于2011/5/17 19:20:21说:
别以为你是院长就可以为所欲为,有你好果子的一天
民告官网友辛晓琪于2011/5/17 19:19:29说:
好好的一个官司已经赢了,院长一句话_重审~日
民告官网友郑逸发于2011/5/17 19:18:33说:
遇上这样的事谁不闹心?
民告官网友辛晓琪于2011/5/17 19:17:51说:
叫那个狗屁院长正的我对法院都没有信心了
民告官网友火凤于2011/5/17 19:17:11说:
司法环境亟待改进
民告官网友支持于2011/5/17 19:16:22说:
这个GB院长是不是活腻了,敢惹咱们蔺大律师
民告官网友余下彪于2011/5/17 19:15:22说:
凭空猜测也就是
民告官网友楼宇和于2011/5/17 19:14:43说:
收钱时肯定的,就是那个老狐狸的尾巴还没露出来
民告官网友周立波 于2011/5/17 19:13:32说:
院长收了多少钱才会有这样的举动?晚节不保了哦
民告官网友波风寒于2011/5/17 19:12:43说:
关于本案,我就是一个认识:院长讲人情导致官司重审
民告官网友天下于2011/5/17 19:11:43说:
要是每个人都能主持正义,悍不畏死,那~~~~
民告官网友天下于2011/5/17 19:10:51说:
中国人就是软弱.怕死
民告官网友天下于2011/5/17 19:07:12说:
对这些个为富不仁.为官不清的人就不应该手软
民告官网友赵静于2011/5/17 19:05:25说:
这件事对我的世界观的改变时无疑的,真受触动
民告官网友王志白于2011/5/17 19:03:49说:
申诉为全市老百姓唯一的出路?监管部门都是吃屎的?
民告官网友王用力于2011/5/17 19:02:27说:
难道现在的世道就这么黑暗了
民告官网友韦德于2011/5/15 17:38:23说:
生命不能承受重的就是人不尊重法律去任性而为
民告官网友承天于2011/5/15 17:36:47说:
律师是神圣的职业,难道法官就不神圣吗?
民告官网友株洲于2011/5/15 17:34:43说:
中国还是好的法官多,我坚信 一直坚信
民告官网友宾王于2011/5/15 17:33:07说:
法律不是院长手中谋财的工具,唾弃中~~~
民告官网友恶魔于2011/5/15 17:30:58说:
成人之美是需要场合的,不要在成全一方的同时伤害到了另外的一伙
民告官网友王久峰于2011/5/15 17:28:51说:
贪官的而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被人们抛弃
民告官网友叶问于2011/5/15 17:25:43说:
谈论的事情就是案子吗?不是贪官吧
民告官网友尹志红于2011/5/15 17:23:56说:
人的感情表达方法有很多种:愤怒 悲伤 痛苦 这个法院院长给予我的情绪全是负面的
民告官网友尊师重道于2011/5/15 17:13:43说:
当权者不自重,那就不去尊重他
民告官网友小舟于2011/5/15 17:12:08说:
咋整的呢?案子我无权决定,说话的权利=谁也不能剥夺
民告官网友李小凤于2011/5/15 17:09:25说:
非常时期有非常举动,既然院长不能给力,那就给他力
民告官网友余勇于2011/5/15 17:07:46说:
非法的事情层出不穷,也不多院长这一件
民告官网友大肉于2011/5/15 17:06:47说:
怎么会出现这种无耻的院长呢
民告官网友赵虎于2011/5/15 17:01:27说:
人家都说民不举官不究,现在是送钱的话不管举不举都究
民告官网友大人于2011/5/15 16:59:44说:
中国达人秀里面有这个院长一席了
民告官网友王静于2011/5/15 16:55:59说:
秦桧还有三同伙呢
民告官网友王静于2011/5/15 16:55:20说:
有反对的就有支持的,这是很明显的事
民告官网友有福于2011/5/15 16:54:18说:
今天你叫老百姓不爽,那我就叫你吃不上饭
民告官网友丽君于2011/5/15 16:53:30说: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民告官网友小生于2011/5/15 16:49:58说:
简直是中国法官的耻辱~
民告官网友张久于2011/5/15 16:49:13说:
正义曝光台,百姓扬声器,贪官催命符,曙光在行动
民告官网友李阳于2011/5/15 16:46:47说:
证据就是钱,我现在终于明白这个道理了,谢谢这个网站盖苏文这五个道理
民告官网友压力于2011/5/15 16:45:09说:
如果暂时邪恶胜利了,那也是暂时
民告官网友给力于2011/5/15 16:43:11说:
正义终归会胜利~~~我终于明白
民告官网友表哥于2011/5/15 16:41:38说:
作为正义的使者的我,要说明一点:院长很无理,表哥很生气
民告官网友江青于2011/5/15 16:36:26说:
恐怖,比恐怖片还要吓人,院长杀人了
民告官网友左权于2011/5/15 16:34:30说:
院长真牛啊,讲人情就能左右案件的结果
民告官网友霸王于2011/5/15 16:31:18说:
不发飙你当我是瘪三,发飙了你就是孙子
民告官网友怀才不遇于2011/5/15 16:26:56说:
中国缺少监督机制,院长是一辈子的院长,法官是一辈子的法官
民告官网友马力于2011/5/15 16:19:03说:
现在的法律就是默写个人手中的谋财工具
民告官网友死亡于2011/5/15 16:15:41说:
和我讲道理,那我就给你讲,,我讲,,,
民告官网友小三于2011/5/15 16:11:52说:
叫大家都看看院长是啥样的人,对他也是个好事,以后要是有人想打人情官司,找他
民告官网友小三于2011/5/15 16:10:39说:
这个案子属于曝光吧,把院长的丑事拿到桌面上来看
民告官网友磨人于2011/5/15 16:09:32说: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我做人的原则,任谁也改变不了
民告官网友锐志于2011/5/15 16:07:23说:
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而是透过这个案件你看到了什么
民告官网友天使于2011/5/15 16:06:18说:
人在做,天在看,我就是天,你小心会发威哦
民告官网友中锋于2011/5/15 16:04:52说:
搬弄是非,颠倒黑白,院长当心,走路摔死
民告官网友小会于2011/5/15 16:02:18说:
越看越闹心,这个破事能不能消失
民告官网友钱文中于2011/5/15 16:01:30说:
天之道,损有余,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民告官网友封子于2011/5/15 16:00:21说:
今天他能对二建讲人情,明天就能随三姑讲交情,钱来快嘛
民告官网友少帅于2011/5/15 15:58:37说:
要是他再有别的问题就另当别论
民告官网友少帅于2011/5/15 15:58:01说:
这个院长也就是讲人情,罪不至死吧
民告官网友怀旧于2011/5/15 15:57:18说:
对贪官就不能手软,该杀就杀
民告官网友怀旧于2011/5/15 15:56:43说:
何其怀念毛主席的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年代,虽然穷~~贪污的极少
民告官网友黄天于2011/5/15 15:55:04说:
要想叫人老老实实的,就得给人一碗饭吃
民告官网友土匪于2011/5/15 15:54:01说:
这年头不是老百姓想当土匪,而是某些个官员太过分
民告官网友土匪于2011/5/15 15:52:43说:
攻击你,那是轻的,别惹毛了我~~~~
民告官网友说实话于2011/5/15 15:51:58说:
要是不贪污,你叫我喝西北风啊.我那好几个小蜜你养啊
民告官网友宋德江于2011/5/15 15:48:41说:
没钱就是我亲爹来了也不好使
民告官网友宋德江于2011/5/15 15:47:55说:
和我讲道理,拿钱来才好使
民告官网友钱钟书于2011/5/15 15:47:10说:
民心已冷,贪官还在
民告官网友王者归来于2011/5/15 15:45:41说:
只有清除隐藏在人民内部的害虫,才能重新唤回民心
民告官网友王者归来于2011/5/15 15:44:17说:
清水不清水我不知道,受贿是肯定的
民告官网友我是谁于2011/5/15 15:43:12说:
法院还是清水衙门吗
民告官网友真理于2011/5/15 15:42:31说:
这是现实生活的真实写照
民告官网友真理于2011/5/15 15:41:56说:
有钱能使鬼推磨,送礼就能赢官司
民告官网友人心于2011/5/15 15:41:08说:
都怕人报复,怕这怕那的,助长恶势力的邪风
民告官网友人心于2011/5/15 15:40:00说:
哎 世道不古
民告官网友印玺于2011/5/15 15:39:16说:
就是现在的人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冷漠的心导致行贿受贿此起彼伏
民告官网友印玺于2011/5/15 15:38:16说:
要是每个有正义感的ZG人都出来说句话,社会上的仇视就不是这么多了
民告官网友天丝于2011/5/15 15:36:21说:
要想不被人家戳脊梁,别干缺德事
民告官网友笑对于2011/5/15 15:35:10说:
这年头主持正义的多了,你想干啥
民告官网友猪头于2011/5/15 15:34:20说:
听你的口气,你他家亲戚啊
民告官网友小刀于2011/5/15 15:32:59说:
院长白痴也就算了,还导致现在的结果
民告官网友小刀于2011/5/15 15:31:56说:
真叫人郁闷,怎么会有这样的白痴院长
民告官网友周笔畅于2011/5/15 15:30:57说:
要求院长去吃屎,以弥补他的过错
民告官网友周笔畅于2011/5/15 15:30:06说:
事实清楚,案件明了,就是院长在搞事
民告官网友主神于2011/5/14 18:17:51说:
要是人间没有不平事,神自然也就灰飞烟灭
民告官网友主神于2011/5/14 18:16:52说:
为什么会出现神这个东东,就是因为它能实现人实现不了的愿望
民告官网友主神于2011/5/14 18:15:51说:
总结就是院长无理讲人情,干扰司法公正
民告官网友神于2011/5/14 18:14:51说:
我要是院长的话,就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民告官网友神于2011/5/14 18:13:49说:
人类真猥琐,自己制定的法律不遵守,言而无信
民告官网友中法于2011/5/14 18:12:41说:
心已冷,手冰凉,院长在,天无光
民告官网友证据于2011/5/14 18:11:39说:
法院还是好人绝大多数,不要对其丧失信心
民告官网友证据于2011/5/14 18:10:53说:
这个律师真是猥琐,还偷拍,当时是不是已经意识到要失败
民告官网友飞飞于2011/5/14 18:10:11说:
我们的当时伟大的党,虽然有极少的一部分蛀虫,我挖啊挖
民告官网友飞飞于2011/5/14 18:08:58说:
只要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就不容许这样的违反乱纪存在
民告官网友飞飞于2011/5/14 18:08:58说:
只要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就不容许这样的违反乱纪存在
民告官网友罗格于2011/5/14 18:07:51说:
谁给吃的,就给谁办事,那人钱财嘛
民告官网友罗格于2011/5/14 18:07:04说:
这是猪的正常生理反应,也就没什么可奇怪的
民告官网友罗格于2011/5/14 18:06:15说:
猪一样的院长,做出了如此愚蠢的决定
民告官网友罗格于2011/5/14 18:06:10说:
猪一样的院长,做出了如此愚蠢的决定
民告官网友菲尼克斯于2011/5/14 18:05:29说:
收下我一句忠告:多行不义必自毙,院长珍重
民告官网友美元于2011/5/14 18:04:41说:
要想人不说,除非己莫为
民告官网友美元于2011/5/14 18:04:18说:
难怪美国攻击中国没有人权,有这样的院长还有什么人权可言
民告官网友费斯于2011/5/14 18:03:31说:
我说就是监管不力,院长就能随意放肆
民告官网友南湖于2011/5/14 18:02:39说:
原则的问题怎么会有人违天下之大不及,众怒难犯
民告官网友神话于2011/5/14 18:01:01说:
在我的精神世界里,我就是神,绝对的公正
民告官网友神话于2011/5/14 18:00:41说:
除非你和我一样是神,无所不能
民告官网友神话于2011/5/14 17:59:39说:
亿万百姓之口,你能禁止几个
民告官网友多伦多于2011/5/14 17:58:54说:
有人敢非法干预司法公正,就有人站出来说话
民告官网友放肆于2011/5/14 17:57:55说:
真羡慕《花田喜事》,覆水也能收
民告官网友放肆于2011/5/14 17:56:49说:
让他们收回自己说过的,就像覆水难收哦
民告官网友放肆于2011/5/14 17:56:09说:
申诉也白扯,现在的社会就是一言制
民告官网友花无缺于2011/5/14 17:55:16说:
别瞎掺乎了,整不好会有人不高兴
民告官网友花无缺于2011/5/14 17:54:35说:
法院内部的矛盾,难登大雅之堂
民告官网友花无缺于2011/5/14 17:54:30说:
法院内部的矛盾,难登大雅之堂
民告官网友侯春华于2011/5/14 17:53:27说:
难怪现在中央电台不怎么说内蒙古的事,原来如此
民告官网友先进于2011/5/14 17:52:40说:
内蒙古真是落后,越是落后的地区越是出这个事
民告官网友宇宙于2011/5/14 17:51:51说:
像这个事,也就是人怨,起不了什么波澜
民告官网友宇宙于2011/5/14 17:50:49说:
只要不是天怒,就可以接受
民告官网友宇宙于2011/5/14 17:50:08说:
那你不是和我一样长
民告官网友王道于2011/5/14 17:49:44说:
违法乱纪之事一天不杜绝,我就一天不闭眼
民告官网友丁辉于2011/5/14 17:48:59说:
老百姓心中有杆秤,孰轻孰重~有数
民告官网友可达于2011/5/14 17:47:45说:
请自重,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民告官网友可达于2011/5/14 17:46:55说:
有人给歌功颂德,有人给大泼脏水??????
民告官网友高圆圆于2011/5/14 17:46:06说:
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谁是清官~~
民告官网友高圆圆于2011/5/14 17:45:06说:
道理都没整明白,还当院长呢,鄙视
民告官网友武帝于2011/5/14 17:44:25说:
不但受贿,还暴力执法
民告官网友武帝于2011/5/14 17:43:51说:
谁敢否认现在的法院不受贿,站出来我瞧瞧
民告官网友张无忌于2011/5/14 17:43:07说:
用我九阳神功,还你一片清明
民告官网友狗狗于2011/5/14 17:42:13说:
别惯着他们,饿死狗娘养的
民告官网友狗狗于2011/5/14 17:41:26说:
现在就是有贱货,给那些个人送,屡禁不止
民告官网友越王于2011/5/14 17:40:35说:
你行动有个毛用!还不是该贪的家伙还是个贪污,该收的还是受贿
民告官网友齐立威于2011/5/14 17:39:22说:
只要你我行动,罪恶就无所遁形
民告官网友齐立威于2011/5/14 17:38:41说:
举起你心中的正义之剑,斩断丑恶的贪恋触手
民告官网友王志刚于2011/5/14 17:37:54说:
无力的控诉,苍白的语言,哎!~~~根本不管用
民告官网友王志刚于2011/5/14 17:36:42说:
司法工作岂能儿戏,岂能让人情掺杂其中
民告官网友利亚风于2011/5/14 17:35:42说:
证据不足,院长一句话,真管用
民告官网友天谴于2011/5/14 17:34:45说:
天怒人怨的时候,就是你上断头台的那一刻
民告官网友天谴于2011/5/14 17:33:54说:
法律的尊严何在,难道你就不知道人在做 天在看
民告官网友恶人于2011/5/14 17:32:55说:
受贿的钱都不知道怎么花,手在颤抖
民告官网友恶人于2011/5/14 17:32:09说:
院长现在的心中还美呢
民告官网友太少于2011/5/14 17:31:02说:
恶有恶报,不是不报 时候未到
民告官网友风语者于2011/5/14 17:30:25说:
阻力肯定也会很大,但我不会畏惧,因为我身后有你——
民告官网友风语者于2011/5/14 17:29:40说:
正义之剑已经别玷污,让我恢复它的圣洁
民告官网友宋江于2011/5/14 17:28:37说:
大秤分金,劫富济贫,快意人生,多爽
民告官网友宋江于2011/5/14 17:27:51说:
这个让你感到失望,那就随我回梁山吧
民告官网友周化于2011/5/14 17:27:18说:
人情的作用如此之大,真叫人难以相信
民告官网友梦语于2011/5/14 17:26:27说:
如果那只是一个梦,那就叫我长眠!啊吣
民告官网友梦语于2011/5/14 17:25:19说:
让我做一个梦吧,梦中的法律无比公正
民告官网友李政道于2011/5/14 17:24:31说:
错误也好,正确也罢,送多少钱就决定办多大的事
民告官网友王者于2011/5/14 17:23:34说:
人嘴两张皮,众口铄金啊
民告官网友王者于2011/5/14 17:22:47说:
大道理谁都会说,现在是官司的问题
民告官网友机会于2011/5/14 12:41:08说:
这个事实是不是很清楚明了了,院长该死
民告官网友无名于2011/5/14 12:39:29说:
案子很简单,弄得好复杂
民告官网友朱文于2011/5/14 12:38:51说:
只要还有贪财院长这样的人存在,就能赢
民告官网友朱文于2011/5/14 12:37:52说:
只要认准一个理——我送我送我送送送,就能赢官司
民告官网友李伟于2011/5/14 12:36:53说:
现在的法律已经这么儿戏了,哎~~~
民告官网友李秀于2011/5/14 12:35:44说:
送礼才能赢是至真道理
民告官网友王菲于2011/5/14 12:34:29说:
这个网站也是扯淡的网站,根本就不可能胜利
民告官网友搞笑者于2011/5/14 11:16:46说:
本案纯属搞笑,正确的判决还能驳回吗?儿戏啊
民告官网友我是好人于2011/5/14 11:15:28说:
还是好人多
民告官网友诚实于2011/5/14 11:14:46说:
我就不信现在的法官那么贪心,高薪养廉啊
民告官网友鹰隼于2011/5/14 11:13:48说:
啥也别说了,把院长一抓,万事大吉
民告官网友周星驰于2011/5/14 11:12:47说:
要不然怎么回事一个口吻,一致口径?
民告官网友周星驰于2011/5/14 11:11:39说:
出现在现场的法官都收受贿赂了
民告官网友管不着于2011/5/14 11:10:25说:
现在愤世嫉俗的人真多
民告官网友秋瑾于2011/5/14 11:09:46说:
证据就是谁送礼送的多
民告官网友乌老大于2011/5/14 11:09:11说:
中国的法院院长就这儿个水平?真丢脸
民告官网友赵括于2011/5/14 11:08:13说:
法院是个敏感的区域,要慎重行事
民告官网友于文成于2011/5/14 11:06:46说:
院长更是首当其冲,一举一动受人关注
民告官网友于文成于2011/5/14 11:05:32说:
法院精神已经不再,哎 社会在堕落
民告官网友中南下于2011/5/14 11:04:27说:
人情将不得
民告官网友中央于2011/5/14 10:59:59说:
这个院长没水准 办出这样白痴的案子
民告官网友舟舟于2011/5/13 19:28:40说:
司法的公正不是靠嘴说出来的
民告官网友张戈新于2011/5/13 19:24:51说:
崇洋媚外也好 他们的监督就是到位
民告官网友离愁于2011/5/13 19:24:38说:
因为社会太黑暗,无辜的人无处伸冤,因为·········
民告官网友网友甲于2011/5/13 19:04:35说:
整就整,谁怕谁
民告官网友无法无天于2011/5/13 19:03:41说:
正确的判决也不能保证能得到支持
民告官网友邪恶力量于2011/5/13 19:02:44说:
我就给法院院长送礼,不送怎么能赢
民告官网友邪恶力量于2011/5/13 19:01:52说:
我就是故意破坏法律,你还能把我吃了啊
民告官网友宋经典于2011/5/13 19:00:59说:
人情案啥时候能杜绝?我有生之年够呛看得到了
民告官网友杜如晦于2011/5/13 18:59:59说:
发脾气也不是办法,用我们大家的实际行动来维护司法环境
民告官网友王室于2011/5/13 18:58:02说:
中国不是很注重法律的公正吗?怎么会出这个院长傻种
民告官网友珠海于2011/5/13 18:56:28说:
贪官想贪污没门,就饿死了
民告官网友珠海于2011/5/13 18:55:46说:
一定要把送礼的歪风刹住
民告官网友珠海于2011/5/13 18:55:04说:
法律的绿色环境需要大家一起维护
民告官网友刘小溪于2011/5/13 18:54:06说:
要是成功的话, 我也来举报 申诉
民告官网友刘小溪于2011/5/13 18:53:30说:
这个律师是傻啊,和院长叫板,找死
民告官网友袁静于2011/5/13 18:52:17说:
需要执法者的严肃 公平公正
民告官网友袁静于2011/5/13 18:51:26说:
司法公正不是空话
民告官网友正义使者于2011/5/13 18:47:37说:
虽然有点像电影里面的台词,还是有一点威慑力,出门开车时候小心点啊院长
民告官网友正义使者于2011/5/13 18:46:28说:
谁让老百姓不顺心,我就让他闹心
民告官网友王学刚于2011/5/13 18:45:36说:
如果现在世界末日来临,我先把那个院长整死
民告官网友镇南关于2011/5/13 18:44:27说:
这个世界已经没有所谓的正义的,那个名词只出现在电影、小说里面
民告官网友郑雪峰于2011/5/13 18:43:07说:
甭管怎么说也是人民内部的矛盾
民告官网友要饭吃不上热的于2011/5/13 18:42:21说:
这个年头打官司都打不起,请好律师,给法官送礼
民告官网友赵希九于2011/5/13 18:41:01说:
没有请别发表反动评论
民告官网友赵希九于2011/5/13 18:40:23说:
法律不是极端,要讲究要讲究证据
民告官网友媳妇于2011/5/13 18:35:41说:
确实事法院的过错
民告官网友找岔于2011/5/13 18:32:53说:
伸张正义的平台,老百姓的出气筒,顶
民告官网友东哥于2011/5/13 18:31:49说:
现在法院都能出这个事,那明天是不是就能发生更加离谱的
民告官网友乌力吉于2011/5/13 18:30:26说:
“举证不能”是个什么概念给解释下
民告官网友李昌于2011/5/13 18:29:10说:
维持正义的代价就是软弱,不让说话
民告官网友李昌于2011/5/13 18:28:21说:
每个人都有义务去维持正义
民告官网友成天上网于2011/5/13 18:27:39说:
这个事网上多了,见怪不怪了
民告官网友成特斯于2011/5/13 18:26:38说:
法院现在应经成啥了
民告官网友亲亲我的宝贝于2011/5/13 18:24:54说:
法官是一个神圣的职业,不要亵渎了
民告官网友高志文于2011/5/13 18:23:36说:
这样的院长真叫我很忐忑
民告官网友王立诚于2011/5/13 18:22:08说:
别和法院拉硬了,没有你的好果子吃
民告官网友于宏观于2011/5/13 18:21:16说:
这样的院长真是个白痴,怎么做出这样的决定
民告官网友江有花于2011/5/13 18:20:20说:
法律还是公正的,法院不是某些个人的一言堂
民告官网友雨城于2011/5/13 18:19:12说:
还我一个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民告官网友雨城于2011/5/13 18:19:07说:
还我一个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民告官网友雨城于2011/5/13 18:18:17说:
法官的正确判决不容置疑
民告官网友周颖于2011/5/13 18:17:09说:
有权就能非法使用?
民告官网友赵云达于2011/5/13 18:15:22说:
不服去整,看看你nb,还是我的根子硬
民告官网友赵云达 于2011/5/13 18:14:31说:
院长就是法院最大的官,就说的算,爱咋咋地
民告官网友王道于2011/5/13 18:13:25说:
什么是权力?人民给你的,如果你不用好也能收回
民告官网友姬发于2011/5/13 18:11:40说:
要是有强大的监督机制,贪官就会收敛很多
民告官网友姬发于2011/5/13 18:10:58说:
现在违法乱纪的是层出不穷,深层次的原因就是监管不力
民告官网友高帮于2011/5/13 18:09:38说:
再加上讲人情的院长,就更加没有悬念
民告官网友高帮于2011/5/13 18:09:00说:
等级高就有理,胳膊粗就牛
民告官网友周笔畅于2011/5/13 18:08:23说:
赤峰的中级判决被内蒙古高法给驳回了,这是何道理
民告官网友朱得 于2011/5/13 18:07:13说:
要是每个执法人员都讲人情,那违法人员岂不是都能逍遥法外
民告官网友巴斯根 于2011/5/13 18:05:24说:
大道理不说,在法律面前讲人情总是不对
民告官网友程保国 于2011/5/13 18:04:30说:
维权有理,贪官有罪
民告官网友王朝于2011/5/13 18:03:51说:
要是法律不管此事,我就出手
民告官网友王朝于2011/5/13 18:03:16说:
贪官应该受到制裁
民告官网友郑旺于2011/5/13 18:02:35说:
或许已经不是新鲜事了,贪官就应该杀
民告官网友郑旺于2011/5/13 18:02:07说:
这年头啥新鲜事都有!院长徇私舞弊
民告官网友蒋立志于2011/5/13 18:00:57说:
只有让贪官感到压力才能实现公正
民告官网友蒋立志于2011/5/13 18:00:52说:
只有让贪官感到压力才能实现公正
民告官网友朱文丽于2011/5/13 17:59:14说:
公平公正是需要有效监管才能够实现的
民告官网友朱文丽于2011/5/13 17:58:27说:
这个社会需要公平。别让大家寒心
民告官网友王寿于2011/5/13 16:37:35说:
正义终归是正义
民告官网友杨柳 于2011/5/13 16:27:58说:
我就不信整不服他
民告官网友杨柳于2011/5/13 16:27:11说:
要是还不行 就砸院长家的窗户
民告官网友杨柳于2011/5/13 16:26:12说:
讲什么道理啊 就是臭骂一个点的
民告官网友吕雯雯于2011/5/12 19:14:26说:
不再相信世上有清廉的院长了
民告官网友赵氏于2011/5/12 19:11:50说:
法院不再是清水衙门了,而是肥缺
民告官网友于文华于2011/5/12 19:09:45说:
解决的办法其实很简单
把贪官都抓了,就完事了!!!
民告官网友玉成才于2011/5/12 19:08:44说:
就像人民日报中写的:社会阶层固化,当官的永远当官,有钱的永远有钱,穷人永远穷人
民告官网友张立昌于2011/5/12 19:08:16说:
唉···
你没见识过贪官的危害,所以你只能这样说~~~
民告官网友张江于2011/5/12 19:06:50说:
你看看你看看 把人都整的神个刀的了
民告官网友张伟于2011/5/12 19:05:48说:
我是雷神,以吾之名 惩奸除恶
民告官网友余力明于2011/5/12 19:04:01说:
焦点就是那个院长,不是案子
民告官网友陈英华于2011/5/12 19:02:38说:
院长是一言堂
民告官网友刘骜于2011/5/12 18:59:27说:
严格的说,院长不是法官,他不能代表法官形象
民告官网友夏雨于2011/5/12 18:57:47说:
违法乱纪该死
民告官网友吕松峰于2011/5/12 18:56:31说:
偷拍的咋了,为了维权,无所不用其极
民告官网友吴立东于2011/5/12 18:54:53说:
这个网站不错,敢和政府对着干
民告官网友姜玉洁于2011/5/12 18:52:29说:
我说我是玉洁冰清你们可能不信,那我说法院院长贪污肯定有人相信,因为社会就是这个BT的社会
民告官网友赵三于2011/5/12 18:50:43说:
院长是不是有问题现在无从考证,但是他讲人情这个是无容置疑的事实,在法律这么严肃的问题上竟然会讲人情,真是白痴
民告官网友刘军于2011/5/12 18:46:29说:
这个事要是发生在美国,院长早就叫人摆平了
民告官网友王友明于2011/5/12 18:42:51说:
我就是看不惯贪官
民告官网友王友明于2011/5/12 18:41:11说:
现在讲究言论自由,我说什么都行,只要不说发动的话,谁有脾气
民告官网友李秀芳于2011/5/12 18:39:36说:
不知道啊!自己去查百度
民告官网友李秀芳于2011/5/12 18:38:56说:
那个法官呢!那叫受贿,知道啥叫受贿吗
民告官网友李秀芳于2011/5/12 18:38:19说:
扯淡,人家律师是干活收钱,无可厚非
民告官网友孟斌于2011/5/12 18:36:58说:
那这个律师得收多少钱啊
民告官网友孟斌于2011/5/12 18:36:34说:
你说那个院长受贿
民告官网友王海洲于2011/5/12 18:34:23说:
要想人不知 除非那个啥 院长祝你做个好梦
民告官网友中石油于2011/5/12 18:33:01说:
要是没有异议,谁会在这瞎比比
民告官网友中石油于2011/5/12 18:32:25说:
或许有人问:为什么会有人攻击这个院长?
民告官网友中移动于2011/5/12 18:31:49说:
不对,不是一句话,而是一个屁
民告官网友中移动于2011/5/12 18:31:13说:
现在的焦点就是院长的一句话
民告官网友中移动于2011/5/12 18:30:27说:
院长要是讲人情,就没啥说的
民告官网友尹宏伟于2011/5/12 18:28:53说:
事情很明了了,院长受贿,徇私舞弊,制造冤假错案
民告官网友马英于2011/5/12 18:27:42说:
不举证就徇私情啊!这个是什么逻辑
民告官网友王志强于2011/5/12 18:23:58说:
真该挨打哦,打他是轻的,就应该审判审批他
民告官网友王志强于2011/5/12 18:23:03说:
这个狗逼院长不但不为民说话,还徇私情
民告官网友王志强于2011/5/12 18:21:57说:
知道什么事公仆吗?就是为人民说话、办事的人。是人
民告官网友名利于2011/5/12 18:21:14说:
不变的法律,变了的人心
民告官网友王志强于2011/5/12 18:21:11说:
院长是公仆,不是神!叫他去吃屎
民告官网友于己于2011/5/12 18:20:33说:
说得这么清楚,为什么明知违法还得不到公正
民告官网友王志强于2011/5/12 18:20:23说:
死人都能气活了
民告官网友华艺于2011/5/12 18:19:22说:
你们说这么都有什么用,还不如拿点实际的行动来
民告官网友李儒才于2011/5/12 18:18:48说:
最渴望的就是公平公正的社会,虽然那只是一个梦
民告官网友搜狐于2011/5/12 18:18:31说:
不要指望网站了,他能帮到你的很有限啊
民告官网友李儒才于2011/5/12 18:17:53说:
最痛恨的就是需私舞弊
民告官网友输出于2011/5/12 18:17:47说:
想要维权先要把那些违法的人换掉
民告官网友李儒才于2011/5/12 18:17:24说:
奇闻真是奇闻,原来还有这么牛的院长,他真是胆大包天
民告官网友呵呵于2011/5/12 18:16:51说:
忘记法律吧
民告官网友张繁荣于2011/5/12 18:15:59说:
要是让我裁决,就整死那个院长
民告官网友张繁荣于2011/5/12 18:15:06说:
今时今日 如此发达的社会主义怎么还会有这么丑恶的事
民告官网友新叶于2011/5/12 18:14:25说:
这是浪费精力,有时间多学学法律吧
民告官网友薛宝忠于2011/5/12 18:14:01说:
还我一片正义的蓝天
民告官网友薛宝忠于2011/5/12 18:13:30说:
为正义律师呐喊
民告官网友王淑玉于2011/5/12 18:12:47说:
维权有理
民告官网友李立新于2011/5/12 18:12:04说:
那他这么上去的?不可能
民告官网友李立新于2011/5/12 18:11:38说:
我就不相信这个网站上说的,院长那么没有水平
民告官网友成忠诚于2011/5/12 18:10:54说:
要是法院的人不收礼,那母猪就得上树
民告官网友周星星 于2011/5/12 18:09:45说:
做的事公仆的位置,办的不是人事
民告官网友周星星于2011/5/12 18:08:57说:
出来混,法院院长不是混的,他是公仆
民告官网友陈子兴于2011/5/12 18:07:21说:
院长无理 法官维权 律师正义 公平公正
民告官网友余勇于2011/5/12 18:03:40说:
在这骂法官 骂院长没有意义 能解决问题?
民告官网友长孙青于2011/5/12 18:01:56说:
现在的司法环境确实有待改善
民告官网友长孙青于2011/5/12 18:00:47说:
要是每个法官都是这么办事,那多可怕
民告官网友赵喜酒于2011/5/12 17:59:23说:
应该严惩贪污腐败
民告官网友赵喜酒于2011/5/12 17:58:24说:
就是典型的院长吃回扣
民告官网友冥冥中的于2011/5/12 13:38:15说:
法律是没有针对谁的,维权要依法,也就是说我们斗争的对象不是法律,而是人。是人为的侵权,我们维权就要把人找出来
民告官网友哈哈于2011/5/12 13:35:33说:
说来说去都是依法,既然法律是一样的。还用你来啊维权?所谓的维权不过是说说,你们斗得过政府·····
民告官网友沙发于2011/5/12 13:33:28说:
你们都被蔺文才骗了,他都帮你们做什么了。就会骗人
民告官网友大方于2011/5/12 13:32:19说:
网站里有这么多的案件,可是哪个告成了?
民告官网友案子于2011/5/12 13:31:16说:
光说不练
民告官网友诸天于2011/5/10 23:24:00说:
严惩贪污腐败院长
民告官网友赵之心于2011/5/10 23:16:17说:
院长也是狗屁院长,没水平
民告官网友方中信于2011/5/10 22:58:09说:
我觉得法院院长没那么打得权利 现在哪有那么黑暗
民告官网友多米于2011/5/7 19:11:04说:
人民的法院为人民,老百姓不会说假话的。请内蒙高院下来调查核实,会真相大白的。
民告官网友小卡咔于2011/5/7 19:08:30说:
盛明智是法院和二建盖楼的项目负责人。不信有关领导下来调查核实。
民告官网友莉莉于2011/5/7 19:03:09说:
二建举证不能,自己应当承担法律后果。法官不清楚吗?
民告官网友王爱小于2011/5/7 19:00:35说:
蔺文财也是为百姓维权的真正合法权益者、都像他这样 百姓才有出路。
民告官网友魏琪琪于2011/5/7 18:57:00说:
法院的院长真贪婪!要不是合法的判决能撤销吗?
民告官网友赵锡军于2011/5/7 15:54:53说:
申诉没啥用,还是送吧,喂饱了他们就沉底了
民告官网友赵锡军于2011/5/7 15:53:55说:
看了半天还是不太明白,就是知道院长违法
民告官网友终南山于2011/5/7 15:52:53说:
院长是不是有点过了,人情大过法这种事都恩能够干出来
民告官网友人大代表于2011/5/7 15:51:36说:
把这个事情上诉到中央,会有结果的,看看那个院长是不是违法,是不是错判,讲没讲人情
民告官网友巴图于2011/5/7 15:50:10说:
呱呱俩大耳瓜子,院长他就明白自己在干什么了,还敢不敢贪污
民告官网友方力申于2011/5/7 15:48:34说:
要是不心虚还改什么名?二建心虚了
民告官网友方力申于2011/5/7 15:47:47说:
那个楼房都改名了,种种奥妙不言而喻
民告官网友向问天于2011/5/7 15:46:24说:
我问天问大地,无语,因为他无法给我答案,法院院长能给你,只要你意思意思
民告官网友王志文于2011/5/7 15:45:00说:
这个官司没有赢家,要说有,那就是法院,严格的说就是那个院长
民告官网友王志文于2011/5/7 15:43:57说:
那个二建赢了,得送多少钱,正常官司没有正常程序
民告官网友盛大周于2011/5/7 15:42:42说:
赤峰中法的判决叫内蒙古高法给否决了,嘿嘿 有意思
民告官网友周礼于2011/5/7 15:41:03说:
实在太让人憋气了
民告官网友王子鸣于2011/5/7 15:39:47说:
嗨 就是典型的贪官形象嘛!用屁股都能想出来
民告官网友王志敏于2011/5/7 15:38:33说:
法官有好有坏,大家心里明白
民告官网友王献之于2011/5/7 15:34:38说:
要是这些个贪官看见了,是不是晚上失眠
民告官网友王献之于2011/5/7 15:34:33说:
要是这些个贪官看见了,是不是晚上失眠
民告官网友 王羲之于2011/5/7 15:33:50说:
这个网站真解气,一定要大力提倡
民告官网友赵一迪于2011/5/7 15:33:01说:
就是你这种人才助长了法院的贪污气势,要是人人都不给他送,干巴死它。就不会出。。。
民告官网友孙军于2011/5/7 15:31:24说:
现在还没有钱办不了的事
民告官网友孙军于2011/5/7 15:31:02说:
驳回就驳回,没啥大不了的,不就是再送吗
民告官网友霍日丰于2011/5/7 15:29:44说:
吃完原告吃被告是他的拿手好戏
民告官网友霍日丰于2011/5/7 15:29:04说:
院长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小心点吧,现在能改判这个,明天就能改判那个
民告官网友乌夜于2011/5/7 15:27:43说:
只有一个疑问,那就是他臭不臭
民告官网友乌夜于2011/5/7 15:27:14说:
院长就是一坨屎,现在这个问题已经没有疑问了
民告官网友周凤于2011/5/7 15:26:22说:
院长不是汉子,没有度量
民告官网友齐小龙于2011/5/7 15:25:33说:
为正义法官叫好,唾弃无耻院长
民告官网友焦刘洋于2011/5/7 15:23:33说:
要是恩能够解决那就完美了
民告官网友吴丽丽于2011/5/7 15:22:46说:
现在的院长就是这个水平
民告官网友李晓忠于2011/5/7 15:22:08说:
要是他不窜,那就用泻药
民告官网友李晓忠于2011/5/7 15:21:29说:
让我们大家一起行动起来,整 到院长窜稀
民告官网友李晓忠于2011/5/7 15:20:43说:
支持法官维权,打倒无耻院长
民告官网友流氓于2011/5/6 22:00:35说:
还是院长牛X
民告官网友我是谁于2011/5/6 21:41:28说:
现在的杀帅帅飒飒飒飒现在在献爱心啊啊心爱的小洒洒
法院让我迷茫
民告官网友夏中华于2011/5/6 21:39:14说:
法院就是有钱有势
人的扬声器
民告官网友吉颂歌于2011/5/6 18:46:10说:
维权就对了,不能挨揍还装孙子
民告官网友成龙于2011/5/6 18:41:12说:
维权有理
民告官网友刘邦于2011/5/6 18:40:07说:
证据都是给别人看的 关键还是看法院院长的嘴
民告官网友刘骜于2011/5/6 18:37:37说:
民主,我要的是民主
民告官网友宇文无敌于2011/5/6 18:35:15说:
现在的法律体制要想完全杜绝——不可能
民告官网友宇文无敌于2011/5/6 18:34:09说:
之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人情
民告官网友宇文无敌于2011/5/6 18:33:34说:
驱动权钱交易的有很多因素
民告官网友舟舟于2011/5/6 18:31:56说:
法院是人民心声的忠实反映
民告官网友乌兰于2011/5/6 18:29:50说:
共同违法更可怕
民告官网友周立波于2011/5/6 18:28:30说:
要我说啥好呢,这样的院长真叫人郁闷
民告官网友张立成于2011/5/6 18:27:26说:
无理的法院院长
民告官网友李盛霖于2011/5/6 18:25:57说:
民不举 官不究,现在是不让民举
民告官网友文浩于2011/5/6 18:23:30说:
故意给法院添麻烦之类的话从何说起
民告官网友王斌于2011/5/6 18:22:41说:
同情你,希望你能改变结果
民告官网友周兴于2011/5/6 18:21:26说:
为了一个人的喜好,就能该判?
民告官网友周润发于2011/5/6 18:20:29说:
人情就人情 谁没有感情
民告官网友理查森于2011/5/6 18:19:12说:
英勇的中国人不会屈服于恶势力
民告官网友李宇春于2011/5/6 18:14:12说:
你看我 多淡定
民告官网友李宇春于2011/5/6 18:13:52说:
要是谁说句话都好使,那不是乱套了
民告官网友李宇春于2011/5/6 18:13:24说:
事情不是那么简单的
民告官网友周芷若于2011/5/6 18:11:42说:
法院院长要是没有问题那就意外了
民告官网友叶明于2011/5/5 19:53:27说:
法官明知不能提起再审,为啥就出了判决呢,院长不懂法吗?
民告官网友陈树于2011/5/5 19:47:26说:
法律是公正的,是假的早晚要破灭的,纸是保不住火的
民告官网友赵树理于2011/5/5 19:02:48说:
那是,你帮人家干活,你不收钱啊 个傻逼
民告官网友郭雪松于2011/5/5 19:01:59说:
蔺文财是不是也收钱 了
民告官网友蒋艳宁于2011/5/5 19:00:54说:
维权是需要代价的
民告官网友蒋艳宁于2011/5/5 19:00:49说:
维权是需要代价的
民告官网友董延伟于2011/5/5 18:58:05说:
答:皆因贪念作祟
民告官网友董延伟于2011/5/5 18:57:28说:
论:为什么院长会堕落
民告官网友崔树勋于2011/5/5 18:56:43说:
院长的脸真大,估计腚更大
民告官网友章学诚于2011/5/5 18:55:41说:
人情比法更大?
民告官网友刘小静于2011/5/5 18:54:23说:
要是把这个案子整反白了,那就厉害了
民告官网友宇文勇于2011/5/5 18:53:26说:
赤峰是那个地方
民告官网友赵尚志于2011/5/5 18:52:39说:
现今就是挨枪子的货
民告官网友赵尚志于2011/5/5 18:52:17说:
这要是搁到古代,就是个挨刀的货
民告官网友玉清宝于2011/5/5 18:51:39说:
要是拿钱不办事那就更恨的牙根疼
民告官网友玉清宝于2011/5/5 18:50:58说:
老百姓最痛恨的就是贪污
民告官网友玉清宝于2011/5/5 18:50:29说:
打到贪污腐败
民告官网友玉清宝于2011/5/5 18:50:24说:
打到贪污腐败
民告官网友笑问天于2011/5/5 18:49:18说:
我自横刀向天笑,法院院长、、、
民告官网友张志分于2011/5/5 18:47:16说:
不是说他能改变什么,能反映人民大众心声总是好哦的
民告官网友张志分于2011/5/5 18:46:15说:
蔺文财是英雄,只有这样的人、热心人越来越多,法律才会越来越健全
民告官网友郭芯其于2011/5/5 18:44:55说:
一看就是惯犯
民告官网友张之洞于2011/5/5 18:44:29说:
这个律师也太阴险了,把录像都整上来,没法形容了
民告官网友宋雪峰于2011/5/5 18:43:33说:
孙子,你走路时候别摔死
民告官网友王艳敏于2011/5/5 18:42:45说:
你们这里乌拉乌拉的BB啥啊,有你们个JB事
民告官网友吕小飞于2011/5/5 18:41:57说:
那我还不如自己解决呢
民告官网友李晓勇于2011/5/5 18:41:21说:
就是管事的人乐呵了呗
民告官网友吕小飞于2011/5/5 18:40:54说:
那送多少是多
民告官网友李晓勇于2011/5/5 18:40:29说:
扯淡的事,就是送礼送的少
民告官网友海军于2011/5/5 18:39:56说:
要是每个法院院长都和这个SB似地,那就没有好人的活路了
民告官网友王致和于2011/5/5 18:39:05说:
中华民族自强不息,贪污腐败屡禁不止
民告官网友刘建辉于2011/5/5 18:37:34说:
哼哼哈嘿,快使用双节棍,打死那些非法乱纪的种
民告官网友王学友 于2011/5/5 18:36:36说:
不能一竿子打倒一大片
民告官网友王学友于2011/5/5 18:35:59说:
但是大多数的法官、公务人员还是好的。这也是事实
民告官网友王学友于2011/5/5 18:35:21说:
现在的执法者确实有部分败类,这是不争的事实
民告官网友赵旭东于2011/5/5 18:34:34说:
说不好听的就是一坨屎
民告官网友赵旭东于2011/5/5 18:34:13说:
说好听的是批着羊皮的院长
民告官网友张建民于2011/5/5 18:33:29说:
送礼时打官司的基本程序
民告官网友张玉明于2011/5/5 18:32:50说:
二建送多少才会有现在的结果
民告官网友吴旭升于2011/5/5 18:30:20说:
我就是不信这个邪,院长就能改判,一个人
民告官网友高龙虎于2011/5/5 18:28:11说:
没有人是傻子,欺负人就是不行
民告官网友高龙虎于2011/5/5 18:25:55说:
判决以举证不能、承担败诉后果,判令驳回诉讼请求正确,这次是院长所谓“以人情关系” 多么触目惊心
民告官网友周学军于2011/5/5 18:24:57说:
内蒙古竟出这些个破事
民告官网友周学军于2011/5/5 18:23:36说:
佛说:你有错就要改,执迷不悟 后悔不迭
民告官网友张立昌于2011/5/5 18:21:18说:
这样的院长为什么还会在高位,他难道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民告官网友张立昌于2011/5/5 18:20:03说:
我只看过古惑仔——只手遮天,现今看到了现实生活中的院长版的,有意思,关注中
民告官网友陆游于2011/5/5 18:18:45说:
要是没有我这样的反面,你们的生活多无聊,没有攻击对象的日子会很空虚
民告官网友陆游于2011/5/5 18:17:59说:
贪之初,性本善
民告官网友陆游于2011/5/5 18:17:01说:
日照香炉生紫烟,天下法官我最贪
民告官网友宋世雄于2011/5/5 18:14:53说:
只有监管机制完善,才能出现日益公平的法制环境
民告官网友宋世雄于2011/5/5 18:13:34说:
为了心中的梦想,我无怨无悔,痛斥独断擅权
民告官网友张培新于2011/5/5 18:12:22说:
让我告诉你原因吧,就是民意得不到伸张,正义受到威胁时,反抗的意识就会萌芽,这是任谁都无法遏制的。只有贪污腐败、犯罪违法降低到一定程度才会安定团结
民告官网友张培新于2011/5/5 18:09:56说:
为什么会出现大家反思一下,特别是那些当权者
民告官网友张培新于2011/5/5 18:08:51说:
难怪好莱坞会出现那多英雄式的人物——蝙蝠侠、蜘蛛侠
民告官网友张培新于2011/5/5 18:07:44说:
贪污是最恶劣的行为,吃人饭不办人事,穿人皮不拉人屎
民告官网友王志同于2011/5/5 18:06:19说:
话说回来,中国的法官还是好的多,要不老百姓还是上法院,不去雇佣杀手解决问题
民告官网友王志同于2011/5/5 18:05:03说:
还是搞清楚在杀,哈哈,要不明明没事给杀了多冤
民告官网友周春生于2011/5/5 18:04:18说:
枪毙了就完事,中国人即使少一半也不为过
民告官网友周春生于2011/5/5 18:03:35说:
搞什么啊,不用大脑想我也中的,就是院长受贿,改判
民告官网友王立军于2011/5/5 18:02:38说:
别的别说,各打五十大板,就有人受不了了
民告官网友王立军于2011/5/5 18:01:50说:
还有什么疑问,就是个权钱交易
民告官网友情大于法于2011/5/5 10:06:40说:
法院这个关键部门用买官卖官的方式取得的官僚们可以滚蛋了~~共产党~~你们真的就听之任之么?!!!
民告官网友共产党于2011/5/5 10:01:46说:
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形象,维护共产党员形象~~~~~~~~~~~~!!!!!!!!!!
民告官网友黄金于2011/5/5 10:00:39说:
郁闷~腐败到法 院都没公正了, 老百姓那里说理去
民告官网友rgr于2011/5/5 9:58:42说:
人民法院撤销正确判决的出尔反尔行为,不仅仅是对当事人不公平,对法官不公平,是对法律的严重破坏,践踏人权。
民告官网友布于于2011/5/5 9:40:02说:
还不够健全,而中国公民的维权意识也不够强,导致法律在被有心人的操纵下成为了谋取利益的工具
民告官网友活于2011/5/5 9:30:00说:
大家谁能搞到二建和中法的关系 看看是不是在狼狈为歼
民告官网友雨后于2011/5/5 9:19:18说:
希望公正的法律 在春雨后能照出真相
民告官网友火花于2011/5/5 9:13:08说:
做百姓难 有理没处说
民告官网友火花于2011/5/5 9:13:05说:
做百姓难 有理没处说
民告官网友火花于2011/5/5 9:11:06说:
真相难明 女判男 男判女
民告官网友火花于2011/5/5 9:10:03说:
权钱交易 真相难明
民告官网友小里于2011/5/5 8:57:00说:
权利大于理
民告官网友王志强于2011/5/4 21:58:59说:
黑心法官去死 贪心院长该杀
民告官网友小花于2011/5/4 20:51:43说:
赤峰中法盛明智就是和二建公司盖楼项目的负责人
民告官网友公道于2011/5/4 20:34:25说:
世间还有公道可言吗 明明有法律机构 可还没处说理
民告官网友付笛生·于2011/5/4 20:30:57说:
没有悬念的,他们不会服软的。要想让法院自己承认错误,那就像一头母猪爬上参天大树
民告官网友张猛于2011/5/4 20:25:18说:
法院没公正 老百姓那里说理去
民告官网友李好古于2011/5/4 20:25:05说:
要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就必须那这些个贪官开刀
民告官网友刘鼎于2011/5/4 20:23:04说:
外面淅沥的小雨、阴霾的天空就像我现在的心情一样沉重,看到这样的事情竟然发生在无比文明的社会主义新中国,太不可思议了
民告官网友吴小莉于2011/5/4 20:19:59说:
无论敌人多么强大,我们都能战胜它!就像1921年的中国共产党
民告官网友朱小康于2011/5/4 20:18:27说:
别说别的了,就是个整
民告官网友李丽娟于2011/5/4 20:16:51说:
如果敌人 不投降,那就叫他灭亡
民告官网友李丽娟于2011/5/4 20:15:47说:
让我们大家齐心协力,搞到那个院长焦头烂额,直到他投降
民告官网友张小军于2011/5/4 20:14:21说:
寒心啊,有这样的院长在,没有公正的案子
民告官网友高才于2011/5/4 19:46:04说:
当事人叫赵桂丽吗,给中院院长送20万就问题
民告官网友李要法于2011/5/4 19:37:37说:
对于赤峰市法院来说,钱能买院长,院长有权力,权比法大
民告官网友赵立军于2011/5/4 18:45:36说:
我踩死你 只要还有包,就要承受压力,我臭脚丫子的额定压力
民告官网友赵立军于2011/5/4 18:44:42说:
我就要踩 我踩 我还踩
民告官网友赵立军于2011/5/4 18:44:17说:
我就是看不惯不公平的事,虽说没有能力管,但是路不平众人踩
民告官网友陆剑锋于2011/5/4 18:43:01说:
还是谦虚点好,不然满招损的时候,后悔药没处买
民告官网友马晓峰于2011/5/4 18:42:18说:
淡定。低调
民告官网友许景淳于2011/5/4 18:41:50说:
我是院长我怕怕谁,我就是NB你能把我咋招
民告官网友林石如于2011/5/4 18:41:02说:
这不是搞笑吗?院长的一个屁,就能把案子给翻盘了
民告官网友翟丽燕于2011/5/4 18:39:49说:
希望此类事件别发生在我身上,要是我的话,我也会申诉
民告官网友张林东于2011/5/4 18:38:29说:
就是已经判决结束的案子,叫院长一句话给整傻了,叫人有点费解
民告官网友张林东于2011/5/4 18:37:34说:
现在中国法律不是规定:谁诉讼谁举证,这也正常
民告官网友王艳军于2011/5/4 18:34:33说:
院长不也是法官上去的,真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人情案这么不理智的行为
民告官网友王陵于2011/5/4 18:30:09说:
让我们大家一起来搞那个院长,他通吃了都
民告官网友郑建英于2011/5/4 18:26:21说:
别人说法官、院长怎么贪污腐败,你要有证据才能说没证据乱说,小心告你诽谤
民告官网友张一群于2011/5/4 18:24:51说:
一声疾呼表面功,两袖清风不可能,三强拍案为哪般,四方来钱通吃中
民告官网友任国英于2011/5/4 18:21:48说:
现在的法律还是缺乏监督机制,申诉机制,要是我觉得不公平,有贪污的人员,有证据都没用
民告官网友那日苏于2011/5/4 18:19:50说:
得不到认可,更不会重视,还是算了吧
民告官网友那日苏于2011/5/4 18:19:16说:
即使有冤情,也没用,这种途径只是浪费大家的时间而已
民告官网友那日苏于2011/5/4 18:18:23说:
法官肯定有不得已的苦衷,要不然会自己扇自己的耳光?
民告官网友肖师芬于2011/5/4 18:17:29说:
就是撤销原判了,咋地?爱咋咋地,我就是NB,不服来砍 我
民告官网友赵国军于2011/5/4 18:16:14说:
这也太假了,院长一句话就搞定,我一定让我儿子当院长
民告官网友瀚海于2011/5/4 18:14:31说:
他们有完善的监督机制,虽说也有漏洞,但相比较一言堂,可说还有民主可言
民告官网友瀚海于2011/5/4 18:13:41说:
相比较而言, 我还是喜欢国外的监管
民告官网友李建业于2011/5/4 18:11:43说:
法官这样裁决,肯定有他的道理,别瞎搀胡
民告官网友魏征于2011/5/4 18:10:55说:
作为一个丞相,我有理由说,这样的事,没有合法不合法,只有合理不合理
民告官网友刘志国于2011/5/4 18:10:01说:
我要是院长,我就这样干,那样多来钱,我判你输,就得给我来钱。嘿嘿
民告官网友邓丹阳于2011/5/4 18:08:52说:
合法判决遇上白痴院长,那就不合法了
民告官网友耿志燕于2011/5/4 18:07:27说:
实在不行,就用一火车皮钱,砸死他
民告官网友耿志燕于2011/5/4 18:06:59说:
我来给你摆平,我去叫20000个小弟,整死几个。就完事
民告官网友耿志燕于2011/5/4 18:06:47说:
还有完没完了,不就是这个破事吗?
民告官网友李志华于2011/5/4 18:05:13说:
要是法律失去公平,失去监管,那就。。。。。。
民告官网友李志华于2011/5/4 18:04:36说:
我对法律一窍不通,但是我知道,得公平
民告官网友徐新于2011/5/4 18:03:42说:
控诉
民告官网友徐新于2011/5/4 18:03:14说:
我要
民告官网友徐新于2011/5/4 18:02:40说:
谁是谁非都没用,现在就是权钱交易
民告官网友郝金平于2011/5/4 18:01:57说:
要是法律失去监管,那就变味了
民告官网友郝金平于2011/5/4 18:01:21说:
法律不是某些人手中的工具,来钱儿的工具
民告官网友刘艳军于2011/5/4 18:00:20说:
不是让你无情,就是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来办事
民告官网友刘艳军于2011/5/4 17:59:25说:
人情不是交易的砝码
民告官网友刘东华于2011/5/4 17:58:51说:
黑人就是有前途,厚黑学学得不错
民告官网友刘东华于2011/5/4 17:58:03说:
为了自己一己之私,你就整吧,早晚有一天
民告官网友刘东华于2011/5/4 17:57:32说:
法院院长就是毒啊 你好毒你好毒
民告官网友兴宾于2011/5/4 17:56:27说:
无所不用其极
民告官网友兴宾于2011/5/4 17:56:11说:
为了证据啥事都能干
民告官网友张力于2011/5/4 17:53:24说:
要是没有玄虚,哪有人在这儿申诉啊
民告官网友王鹏于2011/5/4 17:52:32说:
他就不怕走夜路,怕板砖
民告官网友春分于2011/5/4 16:43:26说:
法院院长要是受贿,那也太可怕了,那法院还有好人吗~~~~~~~~~这句话可笑,中国有不受贿的法院院长么?!!其实现在的中国很危险
民告官网友东方于2011/5/4 16:40:55说:
蔺文财我支持你!把那些法院的非法案件都纠正过来
民告官网友李中秋于2011/5/4 16:32:24说:
合法的判决,非法的操作。百姓的损失,违法者的利益!
民告官网友骨灰级于2011/5/4 16:26:42说:
看着庄严的华表,现在的共产党员是否还能记起当初的入党宣言····
民告官网友豆腐宴于2011/5/4 16:25:00说:
还有人能干出这个事来,院长一句话,就能把正确的案子给驳回去
太可怕了
民告官网友晓莉于2011/5/4 16:23:03说:
法官是人民渴望获得公正裁决的希望和保证,他要是变性了,那。。。。。。
民告官网友夏初于2011/5/4 16:21:51说: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赵桂丽太冤了,也太懦弱了,应当搞到中央去,法律这么严肃还要有人情案,那法律还有什么用啊
民告官网友王海波 于2011/5/4 16:20:43说:
赤峰法律界的耻辱
民告官网友向阳于2011/5/4 16:15:42说: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法院收黑钱这又不是什么秘密~~~其实陈法官也尴尬着呢···
民告官网友恩来于2011/5/4 16:00:11说:
不错~~谁敢胡作非为肯定会自尝苦果。
民告官网友向阳于2011/5/4 15:58:35说:
媒体的力量必须要利用的,现在的社会这么透明~没有谁能一手遮天。
民告官网友崇拜于2011/5/4 15:56:06说:
蔺文财是维权英雄!令人敬佩
民告官网友姜维于2011/5/4 15:54:01说:
社会在进步,腐败在成长壮大~~院长仅仅是冰山一角,亦且都会好的。
民告官网友张峰于2011/5/4 15:01:51说:
没证据驳回诉讼请求是正确的,2003年的正确判决为什么在2010年又被撤销?希望法院能出来个人给解释下这中间的几年到底发生了什么?
民告官网友刘明于2011/5/4 14:59:07说:
二建故意违法,法院故意偏袒,这么多故意都是因为什么呢?
民告官网友老实人于2011/5/4 14:57:49说:
现在法官比较希望二建给故意添麻烦,只有这样才有钱赚啊
民告官网友巴根于2011/5/4 14:56:35说:
一个院长竟然这么无视法律,该院长到底是为百姓服务的还是为人民币服务的啊?
民告官网友达里诺尔于2011/5/4 14:54:45说:
很想知道二建的权利是哪位领导给的啊?
民告官网友清风于2011/5/4 14:49:39说:
举证不能都能提起再审,法院这是咋了
民告官网友任长芬于2011/5/4 14:48:40说:
必须维权,不能让这些贪官口中的人情案子屡次发生!
民告官网友任雪于2011/5/4 14:47:22说:
现在法院的行为太过分了,严重侵害了老百姓的权益!
民告官网友景文于2011/5/4 14:46:17说:
举证不能承担败诉后果是法律规定的,难道法院不知道吗?法院现在都知法犯法了!
民告官网友米子于2011/5/4 14:42:40说:
院长就能违法审案吗?无法无天了吧
民告官网友小李于2011/5/4 14:41:40说:
这种违法的事情必须曝光,让大家都来关注!
民告官网友纯属人情案于2011/5/4 10:18:00说:
法律的尊严哪里去了,给一个公正判决,这样才能体现人民法院为人民啊
民告官网友李雨于2011/5/3 23:50:16说:
会有水落石出的时候
民告官网友陈小三于2011/5/3 23:14:43说:
法律是用来干什么的,这样法律还是法律吗
民告官网友香厅于2011/5/3 18:53:55说:
什么法律。。。
民告官网友甘道夫于2011/5/3 18:44:41说:
把世间不平事不反映出来,总有人会关注
民告官网友甘道夫于2011/5/3 18:43:53说:
蔺文财我支持你!把那些法院的非法案件都纠正过来
民告官网友龙珠于2011/5/3 18:42:41说:
人情在法律面前永远站不住脚
民告官网友何冲于2011/5/3 18:39:01说:
不能让白痴院长一手遮天
民告官网友康维于2011/5/3 18:35:56说:
要是把自己的贪婪建立在损害多数人的利益上,那就是犯罪,现在高薪养廉不养金鱼
民告官网友康维于2011/5/3 18:34:19说:
人性本贪,试问下,谁不想吃香的喝辣的?就看你的手段
民告官网友于康于2011/5/3 18:33:09说:
只要关注一个人,就会返发现她的一切,优秀的品质,罪恶的行径
民告官网友于康于2011/5/3 18:32:53说:
我也没说反动言论,就是论这个案子评论一下,你害怕什么?怕自己犯罪的蛛丝马迹给人暴漏出来啊
民告官网友于康于2011/5/3 18:30:40说:
嘴长在我的身上,我愿意说什么就说什么,
民告官网友毕海平于2011/5/3 18:29:21说:
当然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他也有可能有他的苦衷,当不住是他受到威胁或者别的什么
民告官网友毕海平于2011/5/3 18:27:51说:
贪婪、武断、专横跋扈
民告官网友毕海平于2011/5/3 18:27:19说:
人性的弱点在这个法院院长身上体现得淋漓精致
民告官网友庄大方于2011/5/3 18:26:31说:
我就不信那个邪,邪不胜正哦
民告官网友庄大方于2011/5/3 18:25:52说:
还有人能赶出这个事来,院长一句话,就能把正确的案子给驳回去
民告官网友朱由检于2011/5/3 18:24:18说:
公正的法律是有前提的,要么你有钱,要么你有权,没有?自己琢磨结果吧
民告官网友王治郅于2011/5/3 18:22:50说:
我要是法院院长我也受贿,权利不用,过期作废。你要是下庙了,谁还叼你
民告官网友王治郅于2011/5/3 18:21:29说:
现在院长都配枪,他是nb他怕谁
民告官网友王仕鹏于2011/5/3 18:20:57说:
他就不怕走夜路,怕板砖
民告官网友王实甫于2011/5/3 18:20:04说:
法院院长一句话就能改变判决结果,那也太玩笑了
民告官网友金的花于2011/5/3 18:18:49说:
谁送的多、送的狠就盼谁赢,谁关系硬谁赢
民告官网友金的花于2011/5/3 18:17:55说:
法院就是面向有钱人开的,要想心情舒畅,就得花钱
民告官网友金的花于2011/5/3 18:16:47说:
花钱办事这个是真理,没钱完蛋去
民告官网友董平飞于2011/5/3 18:15:39说:
当事人在祈祷太阳从西边出来,地球逆时针旋转
民告官网友王老吉于2011/5/3 18:14:30说:
法院院长要是受贿,那也太可怕了,那法院还有好人吗
民告官网友官方达于2011/5/3 18:13:18说:
少数贪污法官不足以危害中国法律大环境
民告官网友官方达于2011/5/3 18:12:22说:
我还是相信法院的判决,现在要是法院不讲理还有哪能讲
民告官网友宫小路于2011/5/3 18:11:23说:
法律的尊严都让这些个白痴给玷污了
民告官网友弗格森于2011/5/3 18:10:18说:
要是来法院打官司了,不给黑心钱,那就是更麻烦,更不耐烦
民告官网友弗格森于2011/5/3 18:09:21说:
故意给法院添麻烦的理由真可笑!只要是来法院就给你添麻烦了。不来就没麻烦
民告官网友王海波于2011/5/3 18:08:15说:
法官是人民渴望获得公正裁决的希望和保证,他要是变性了,那。。。。。。
民告官网友寇仲于2011/5/3 18:06:50说:
中国法院还是公正的代名词,就是少数无耻法官那几条臭鱼把清澈的法律环境給搅腥了
民告官网友寇仲于2011/5/3 18:04:41说:
人多力量大,只有众口铄金,才能叫那个贪心的法院院长百口莫辩
民告官网友寇仲于2011/5/3 18:03:37说:
为了你的明天法院不遭受不公正待遇,今天请来跟帖吧
民告官网友朱玉燕于2011/5/3 18:02:31说:
只有净化法律环境,塑造良好的法律氛围,才能挽回人民大众的心
民告官网友朱玉燕于2011/5/3 18:02:20说:
法院就是这么黑,这个现状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民告官网友不要分离于2011/5/3 17:27:47说:
法院撤掉~~纪检来搞~~这个是就好搞了
民告官网友章子怡于2011/5/3 17:26:36说:
老蔺啊,今晚来宾馆找我,我帮你们调节哦~~100多万,小意思哦
民告官网友章子怡于2011/5/3 17:24:46说:
我去色诱一下,院长肯定也听我的(*^__^*) 嘻嘻……
民告官网友黄金白银于2011/5/3 17:23:42说:
什么硬?我名字最硬~~~搞点硬货吧,砸死狗日的院长
民告官网友百姓心声于2011/5/3 17:13:23说:
院长腐败透顶,丧近天良
民告官网友夜色于2011/5/3 16:22:30说:
没有上帝也没有救世主,只能靠自己才能解救自己~腐败的事情不是老百姓能管得~~自己受罪也是万万不能的~谁惹到我我就把他整死~~管你什么院长还是局长
民告官网友娜日于2011/5/3 16:09:47说:
现在谁还能为咱老百姓主持公道?
民告官网友小林于2011/5/3 16:08:50说:
这个社会,就是想把老百姓逼的无路可走啊、
民告官网友鄙视于2011/5/3 16:08:00说:
鄙视这些法官,鄙视法院的这些领导!
民告官网友无语了于2011/5/3 16:06:49说:
应该让各大媒体关注这件事,这些法官的做法太过分了
民告官网友老百姓于2011/5/3 16:05:52说:
以前都是人民的法院,现在成了有钱人的法院了,专为有钱人办事,填满了各位法官的腰包,看看各位法官穿戴全是名牌,试问一个公务员哪来那么多钱穿名牌?
民告官网友法院真黑于2011/5/3 16:02:40说:
法院的做法也太黑暗了,应该求助电视媒体关注此案
民告官网友玉龙于2011/5/3 15:49:39说:
为赤峰有这样的法院和法官感到悲哀,还有没有能为老百姓伸冤的地方啊?
民告官网友豆豆于2011/5/3 15:47:42说:
法院现在是出了名的吃完原告吃被告!
民告官网友神马情况于2011/5/3 15:46:46说:
合法的东西都能给撤销,这个社会是怎么了?
民告官网友评论员于2011/5/3 15:44:58说:
狼狈为奸,形容他们最贴切
民告官网友正义天使于2011/5/3 15:43:51说:
现在的法院也这样,有钱能使磨推鬼?钱真是万能的,白的都能给说成黑的~
民告官网友赤峰人于2011/5/3 15:42:19说:
这些所谓的国家公务员拿着人民给发的工资不为人民办事,自己的良心能过的去吗?
民告官网友李阳于2011/5/3 11:20:04说:
人啊~
民告官网友顺藤摸瓜于2011/5/3 10:57:19说:
院长就是个藤~~也许能摸出瓜来
民告官网友拜金于2011/5/3 10:54:41说:
管理员 发布于:2011-5-2 20:12:54
大家说了这么多有什么用,还不如去帮帮那些受害者
-----------
这个怎么帮?要捐款么?
民告官网友无心于2011/5/3 10:52:27说:
没法看这个事~~院长应该是腐败了,可是又能怎么样呢~哎
民告官网友思念于2011/5/3 10:26:14说:
黑暗无处不在,偶尔也能看到光明~~不过不斗争是不会有的~~如同天上的馅饼不会自己掉的~~即使有,也需要你搞根竹竿通一通才落得下来。院长再大还是大不过法律的
民告官网友思念于2011/5/3 10:25:51说:
人总是要有希望的~~如同思念盼望重逢
现实虽然残酷,生活有时就是斗争~~你从了就是懦夫!
民告官网友丛中卉于2011/5/3 10:20:51说:
刘波 发布于:2011-5-2 20:10:14
想要斗倒贪官,就要找到比他更大的清官
~~这个估计很难,不如把希望寄托在自己身上。
民告官网友老百姓于2011/5/3 10:12:51说:
我们都是老百姓~~为了自己也要顶
民告官网友水潭于2011/5/3 10:07:07说:
这个要顶~~不得不顶的故事
民告官网友严文才于2011/5/3 10:06:03说:
这是神马情况?
民告官网友王爱于2011/5/3 6:45:10说:
法律自有公断,只是人为地把他扭曲了
民告官网友何跃于2011/5/3 6:44:01说:
人情案是什么?法律是为了人情而存在的吗?
民告官网友桔子于2011/5/3 6:42:45说:
总不会所有法院都黑暗啊!总会有正义的律师站出来为法律正名
民告官网友梁山好汉于2011/5/3 6:40:29说:
当语言变得苍白无力的时候,武力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只有暴力机关把犯法的处死,才有老百姓的出路
民告官网友关心于2011/5/2 20:26:14说:
如果每一个受害者都不去争取,那么 只会让那些受益者更加猖獗
民告官网友纳兰依然于2011/5/2 20:18:51说:
民告官,说得好听,你们倒是去告啊?竟说没用的
民告官网友呵呵于2011/5/2 20:17:46说:
法官都无语了,你们的还能翻出什么花样
民告官网友纪华于2011/5/2 20:16:29说:
违法的横行于世。你们还能去咬他们啊
民告官网友傻瓜于2011/5/2 20:14:35说:
可定时有靠山了,要不借他个胆子也不敢啊
民告官网友无奈于2011/5/2 20:13:48说:
为什么法院会带头违法呢
民告官网友管理员于2011/5/2 20:12:54说:
大家说了这么多有什么用,还不如去帮帮那些受害者
民告官网友邵将于2011/5/2 20:11:42说:
你们就斗吧,在最后也许是法官跟网站胜利了
民告官网友刘波于2011/5/2 20:10:14说:
想要斗倒贪官,就要找到比他更大的清官
民告官网友华凡于2011/5/2 20:08:47说:
时间会把今天变成过去。如果你不去争取就永远得不到!挺你们这些维权的
民告官网友树·成长的声音于2011/5/2 20:07:17说:
当今社会、权利就是法律?所谓的人情、就是金钱的诱惑!
民告官网友林凡于2011/5/2 20:06:58说:
文明的社会,被肮脏的违法者玷污了
民告官网友鲁西于2011/5/2 20:05:52说:
维权要团结,而不是各忙各的,只有大家一起去斗争,才能尽快结束战斗
民告官网友何碧于2011/5/2 20:03:48说:
坚持就是胜利,只要坚持下去,总会把那些违法者斗下去
民告官网友李刚于2011/5/2 20:02:11说:
干死院长换个严格执法的
民告官网友王府于2011/5/2 20:01:13说:
如果法律能公平公正,就没有这个事,如果不这样,你们在如何努力又有什么用
民告官网友于智于2011/5/2 19:59:52说:
法律是武器,
可是现在却成了防弹衣
民告官网友刘平于2011/5/2 19:58:13说:
这么逗,维权?说得好听,可到底有几个维到权了
民告官网友无语于2011/5/2 19:56:54说:
都是闲的,法院都违法了,你们还管什么?你们还打得过法庭
民告官网友凿疚浩于2011/5/2 14:51:50说:
合法判决可以撤销?院长一手遮天?这样的院长快下台吧,要不老百姓都没活路了
民告官网友房玄林于2011/5/2 14:50:30说: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尔反尔的撤销本院“并无不当”的民事判决,公开破坏法律尊严的审判行为错误。恭请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纠正,维护国家法律尊严。
民告官网友刘星宇于2011/5/2 14:49:21说:
只手遮天 黑暗已席卷社会 敢问光明在哪里?
民告官网友刘星宇于2011/5/2 14:49:16说:
只手遮天 黑暗已席卷社会 敢问光明在哪里?
民告官网友马佳怡于2011/5/2 14:48:29说:
第一次听说这样的奇闻异事!现在十个法官九个贪,法官还需要被维权·~~笑话吧
民告官网友昬垦飞于2011/5/2 14:47:36说:
人情于法律 法官应该认识到 孰轻孰重
民告官网友蒋飞论于2011/5/2 14:46:13说:
看了上面的案子使我懂得了很多事情,为什么中央下那么大力气去完善法律!希望这个网站的纠纷越来越少
民告官网友谭云军于2011/5/2 14:45:21说:
看过了上面的文章和视频太让人气愤了!法律的尊严何在?在法制社会的今天竟然会出现“情大于法”的荒唐事件
民告官网友陈明阳于2011/5/2 14:44:37说:
既然法律有明文规定,为什么却得不到有效执行,是法律漏洞还是人为的操控
民告官网友秦龙于2011/5/2 14:43:23说:
情与法是根本水火不容的,要是大家都讲人情,置法律于何地
民告官网友成思议于2011/5/2 14:42:29说:
二建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建筑综合楼的施工协议,赤峰中级法院不是应该避开此案才对嘛,怎么还进行审理呢,这本身不就是违法了吗.
民告官网友孔祥东于2011/5/2 14:41:43说:
法官不与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如此轻言驳回重申理由是否有些牵强?法律的尊严何在?唉!!老百姓永远是弱者行列的。目前看是人情大过了法律,谁来为弱者做主?
民告官网友唐其于2011/5/2 14:40:34说:
中国的法律还不够健全,而中国公民的维权意识也不够强,导致法律在被有心人的操纵下成为了谋取利益的工具.支持赵桂丽
民告官网友李闯于2011/5/2 14:39:46说: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与二建已经产生了合作关系,难免酒桌论事的特殊场面,无法拒绝二建的错误申诉。这不是明显的官官相护吗,老百姓还有活路吗
民告官网友冯再武于2011/5/2 14:38:18说: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借用审判监督程序,撤销没有错误的民事判决,难经得起历史检验。
民告官网友王久峰于2011/5/2 14:36:26说:
现在公务员根本不是公仆,你见过公仆像你大爷的吗
都不如你大爷,大爷还能为你说话、为你做主呢
民告官网友巴特于2011/5/2 14:34:01说:
黑啊真黑啊,行贿的没心,受贿的心叫够吃了!哎~这年头都不知道心为何物了
民告官网友王妮娜于2011/5/2 14:31:47说:
你大娘也还是你大娘,祝愿 违法乱纪的人千古
民告官网友朱艳君于2011/5/2 14:30:45说:
法院应经不是原来的法院了!你大爷永远是你大爷
民告官网友李利剑于2011/5/2 14:28:59说:
我狂鄙视违法乱纪的种
民告官网友尹志强于2011/5/2 14:26:59说:
院长两手遮天,一手盖地,盘古重生啊
民告官网友李亚峰于2011/5/2 14:24:03说:
上联:说你有理就有理,没理也有理;
下联:说你没理就没理,有理也没理;
横批:我说的算
民告官网友孟小龙于2011/5/2 14:20:46说:
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当权人的手上,就像现在的利比亚!说你恐怖就恐怖,法院院长说你改判就是没商量
民告官网友卞留念于2011/5/2 14:18:09说:
要是不如我愿,那就打你一身大便
民告官网友卞留念于2011/5/2 14:17:34说:
我是权威发布:法院撤回判决,维持原判
民告官网友老头于2011/5/2 14:16:41说:
还是认命吧,你和政府掰手腕,纯属找死,整急了,让法警拘起你来,还不如不
民告官网友修长青于2011/5/2 14:14:53说:
还有一个本家,真不容易!我也认同你的观点,嘿嘿,这就是没理搅三分
民告官网友尹晓庆于2011/5/2 14:12:45说:
拆楼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还有那么多无家可归的人。应该让更高一级的执法部门来拍卖
民告官网友左孝友于2011/5/2 14:10:06说:
就像螳臂当车,没有可能赢。祈祷奇迹出现
民告官网友修小白于2011/5/2 14:08:28说:
没有想过会正常解决,那样的情况不是没有 不是没发生过 太少了
民告官网友修小白于2011/5/2 14:07:36说:
在我受到不法侵害时,首选还是法院,但是会通过朋友、亲戚等关系找人、送礼解决问题。
民告官网友边可于2011/5/2 14:03:42说:
法律是给百姓维护权益的,不是黑权利开后门的
民告官网友严基俊于2011/5/2 14:01:47说:
这个法院院长是什么人?就一句话就把已经定性的案子发回重审,这也太儿戏了吧
民告官网友黄荣军于2011/5/2 14:00:36说:
黑啊 真黑啊,我深有感触!要是没钱就别进法院!早先说侯门深似海,现在改成了法院深似海了
民告官网友秦大伟于2011/5/2 13:57:45说:
法院的审案还有人情案,那法律的尊严哪里去了?
民告官网友齐国军于2011/5/2 13:55:27说: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与二建已经产生了合作关系,难免酒桌论事的特殊场面,无法拒绝二建的错误申诉。这不是明显的官官相护吗,老百姓还有活路吗
民告官网友乔金秋于2011/5/2 13:54:28说:
大家一起唾弃这个黑心的法官!让他的良心受到谴责
民告官网友白恩华于2011/5/2 13:53:36说:
赤峰中级法院院长撤销正确判决的出尔反尔行为,不仅仅是对当事人不公平,对法官不公平,是对法律的严重破坏,践踏人权。
民告官网友刘猛于2011/5/2 13:51:09说:
刘猛坚决支持陈法官和赵桂丽,把那些贪官都搞下台
民告官网友崔东于2011/5/2 13:50:11说:
黑暗,太黑暗,会继续关注的,看看到底怎么解决,看看法律还有公平吗
民告官网友黄柏宇于2011/5/2 13:49:06说:
一个法官的权力还要靠一个小民来维护,可笑吧!!这社会就是这样的吗?
民告官网友侯士林于2011/5/2 13:46:29说:
这样的法院真是太黑暗了!另老百姓寒心啊
民告官网友薛毛毛于2011/5/2 13:45:51说:
权利迫使弱者成为牺牲品吗
民告官网友白桂兰于2011/5/2 13:45:39说:
别心存幻想了,法院是Nb地,政府职能部门能维持原判?
民告官网友鲍迪东于2011/5/2 13:44:57说:
不能惯着他!这个法官就是那个院子应该下庙,中国法律尊严不容亵渎,这样的法官应该滚蛋
民告官网友县政府于2011/5/2 13:43:13说:
怨气儿多是有原因的 你要是公正廉洁 两袖清风谁会说三道四哦
民告官网友鲁迅于2011/5/2 13:42:45说:
社会是进步了人心退步了~~好人越来越少了
民告官网友王志新于2011/5/2 13:42:01说:
要想让母猪上树,那就让法院改判!特别是院长发话的情况
民告官网友郎朗于2011/5/2 13:41:50说:
二建利用合作关系,为难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再审的出发点错误。
民告官网友肇庆于2011/5/2 13:40:50说:
他要是抽自己的嘴巴子 我就名字倒着写
民告官网友宋波于2011/5/2 13:39:41说:
别痴心妄想了,法院会服软,纯属扯呢
民告官网友隋金华于2011/5/2 13:38:14说:
法院是给大家讲理的地儿,还是要相信法律
民告官网友刘国梁于2011/5/2 13:37:59说:
人情关系融合与法律之中,法律尊严受到损害
民告官网友孔子于2011/5/2 13:36:51说:
法律是公正的,为啥变成人情案的违法工具了。
民告官网友刘强于2011/5/2 13:36:23说:
只要你不是太离谱,送礼就能赢
民告官网友雷立涛于2011/5/2 13:35:57说:
现在十个当官九个贪,剩下一个为红颜啊
民告官网友刘强于2011/5/2 13:35:57说:
法院就是给有钱人开的,有送礼钱的人开的 这是事实
民告官网友彭艳敏于2011/5/2 13:34:16说:
一个案子审了5年,再审是不是10年才结案,权利迫使弱者成为牺牲品吗
民告官网友张伟于2011/5/2 13:32:37说:
我支持你们俩,跟他们整,大家都会在道义上舆论上支持你的
民告官网友秦天琪于2011/5/2 13:31:13说:
那院长还是拍拍良心办事吧,老百姓苦的还不够么
民告官网友张伟于2011/5/2 13:30:46说:
跟他们客气什么,现在法院就是对有钱有权的人开的。法院门朝南开,没钱没权莫进来
民告官网友林国军于2011/5/2 13:29:50说:
恭请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纠正,在维持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赤民一初字第7号民事判决的同时,维护国家法律尊严。
民告官网友贱货于2011/5/2 13:29:19说:
法院还是好人多,你们别危言耸听,我会告你们造谣的哦
民告官网友米少娟于2011/5/2 13:28:28说:
本案不符合再审立案条件,否则视为代替他人弥补举证不能的过错。
民告官网友景树森于2011/5/2 13:27:37说:
人民法院撤销正确判决的出尔反尔行为,不仅仅是对当事人不公平,对法官不公平,是对法律的严重破坏,践踏人权。
民告官网友丛建明于2011/5/2 13:27:26说:
一个平民老百姓,没权没势的 肯定没戏
民告官网友洪剑涛于2011/5/2 13:26:23说:
只好采用开庭、开庭、再开庭的方式拖延院长的追问,把2005年9月申诉的案件推迟到2010年12月,使人情关系融合与法律之中
民告官网友红军于2011/5/2 13:25:50说:
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很多,没钱、没权、没势力就一种都没有
民告官网友洪剑涛于2011/5/2 13:25:48说:
在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程序的5年中,盛明智不敢轻易撤销没有错误的民事判决,
民告官网友于东明于2011/5/2 13:24:34说:
与法院院长单挑、和他PK,看看这个蛀虫的拳头是不是比他的嘴更硬
民告官网友包娜拉于2011/5/2 13:24:27说:
正确判决被撤销,是鼓励还是打击法官成就感
民告官网友辛晓琪于2011/5/2 13:22:51说:
如果感觉是正确的判决,接着上诉就完事了。还用这样
民告官网友孟飞阳于2011/5/2 13:22:27说: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借助再审程序,撤销自己认为该判决“并无不当”的审判行为,难以经得起历史考验,也许有法不依的院领导下台之后马上得到纠正。
民告官网友董文丽于2011/5/2 13:20:18说:
二建与赤峰中院有合作关系,肯定有猫腻
民告官网友阚文丽于2011/5/2 13:17:36说: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没有错误再审,这不是滥用权力吗
民告官网友杨利伟于2011/5/2 13:15:09说:
本案不符合再审立案条件,否则视为代替他人弥补举证不能的过错。
民告官网友魏伟于2011/5/2 13:14:08说:
审判监督程序的立法精神是针对错误判决进行,他不是代替原告弥补过错的程序。
民告官网友李志宏于2011/5/2 13:12:32说:
人情不能逾越法律的范畴,其尊严不容侵犯
民告官网友张革成于2011/5/2 13:09:27说:
人嘴两张皮,做事两不知。谁知道哪方有理,我还是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民告官网友谢静茹于2011/5/2 13:07:57说:
令人心惊、心痛
民告官网友谢静茹于2011/5/2 13:06:59说:
内蒙古人的耻辱,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挑战法律的尊严,狂鄙视
民告官网友赵国军于2011/5/2 11:56:45说:
弱者是值得同情的。法官肯定是强势,不管他是有没有理,情大于法 就是不对
民告官网友张易之于2011/5/2 11:48:01说:
虽然现在权利是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但别忘了,逆水行舟啊
民告官网友张易之于2011/5/2 11:47:06说:
人情案已损害法律尊严,是无容置疑的,人是有感情的动物这大家都知道,但是要是未被大多数人的意志那就是违法
民告官网友师伟于2011/5/2 11:47:02说:
对于这样目无法纪的司法工作者都要严惩,还普通老百姓一个公平正义
民告官网友王国江于2011/5/2 11:45:31说:
你要是不是法院院长,说话就像放屁,现在也是放屁。像屁一样臭
民告官网友王国里于2011/5/2 11:45:19说:
最痛恨得就是贪污腐败,拿着纳税人的钱去逍遥自在,吃人饭不办人事,利用自己的职权 徇私枉法
民告官网友王国里于2011/5/2 11:42:53说:
整 就一个字 往死里整 抓住贪污的就是不能惯着
民告官网友卜雪峰于2011/5/2 11:40:50说:
加大力度惩治腐败,加强监管,避免人情案、冤假错案的发生
民告官网友卜雪峰于2011/5/2 11:39:37说:
要我说就是监管不力 执法不严
民告官网友卜雪峰于2011/5/2 11:39:21说:
攻击政府我不敢,有些政府职能部门不作为或者徇私舞弊是所有人都知道的,现在领导一直三令五申强调反贪甚至不惜开刀,可是为什么还是屡治不止,这是所有国家都面临的
民告官网友方爱珍于2011/5/2 11:35:08说:
陈法官无语的举措,坚定了蔺文财的维权信心,认为这不仅仅是替陈法官等人维权,也是在维护国家法律尊严,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形象。
民告官网友王亚明于2011/5/2 11:34:32说:
现在那个法官敢说自己一点污点都没有 要是咬着牙说的 那也是放屁,现在的社会物欲横流,没办法
民告官网友李亚峰于2011/5/2 11:31:27说:
树欲静而风不止,既然他不让你消停,那就叫他也不消停
民告官网友李飞飞于2011/5/2 11:28:52说:
审判监督程序的立法精神是针对错误判决进行,他不是代替原告弥补过错的程序。
民告官网友孟小兵于2011/5/2 11:28:31说:
法律是社会正常运转的规则,任何人打不容许破坏,无论他是谁、手中有什么样的权利,谁要是敢铤而走险,那就叫他付出他为之后悔的代价
民告官网友韩嫣米于2011/5/2 11:25:48说: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故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对没有错误的民事判决同意再审,这不是一手遮天吗。
民告官网友玛利亚于2011/5/2 11:23:34说:
我以主的名义命令你:回头吧,为了你今后少让大家戳脊梁骨 不被吐沫淹死
民告官网友玛利亚于2011/5/2 11:22:07说:
我以主的名义劝慰你:以善为本 勿为恶事 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民告官网友马文学于2011/5/2 11:22:02说: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尔反尔的撤销本院“并无不当”的民事判决,公开破坏法律尊严的审判行为错误。恭请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纠正,维护国家法律尊严。
民告官网友尹宏伟于2011/5/2 11:20:37说:
百姓对这种事都司空见惯了。没啥稀奇,更复杂的我都见过,就是法官一歪歪嘴的事
民告官网友高振虎于2011/5/2 11:19:09说:
咳 法院就那么回事!大家都是心知肚明,不用搞那么复杂,直接堆钱 完事
民告官网友谢军于2011/5/2 11:17:39说:
法律要是因为某个人的意志为转移,那它就失去了作为规则的准绳作用!绝不容许这种事发生
民告官网友刘秀芳于2011/5/2 11:15:49说:
为什么种事会在中国发生?以前没怎么听过?法院不是为民做主的地方
民告官网友刘秀芳于2011/5/2 11:13:29说:
术语太专业,不太明白,但是怎么着也是有事,要不人家怎么告呢
民告官网友娄丽于2011/5/2 11:11:30说:
为了少数人手中的权力,而牺牲广大群众的利益,这种人真无耻
民告官网友李晓宇于2011/5/2 11:10:00说:
二建利用合作关系,为难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再审的出发点错误。
民告官网友蔷薇于2011/5/2 10:57:43说:
审判监督程序的立法精神是针对错误判决进行,他不是代替原告弥补过错的程序。法律不是为个人牟利的
民告官网友鲍雨于2011/5/2 10:52:13说:
把2005年9月申诉的案件推迟到2010年12月,使人情关系融合与法律之中,撤销了(2003)赤民一初字第7号民事判决,法律尊严受到损害。
民告官网友薛战一于2011/5/2 10:51:04说:
在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程序的5年中,盛明智不敢轻易撤销没有错误的民事判决,只好采用开庭、开庭、再开庭的方式拖延院长的追问,
民告官网友许维学于2011/5/2 10:48:38说:
只好安排负责施工的法官盛明智办理本案,擅自告知立案再审,错误的启动了审判监督程序。
民告官网友许维学于2011/5/2 10:48:07说:
由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与二建已经产生了合作关系,难免酒桌论事的特殊场面,无法拒绝二建的错误申诉,
民告官网友许维学于2011/5/2 10:46:23说:
二建开始目无国家法律,公开以“2003年初提起诉讼,因误过举证期承担败诉后果”的理由,强求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再审(见申诉书)。
民告官网友许维学于2011/5/2 10:44:52说:
2006年,二建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达成违章建筑综合楼的施工协议,承揽了综合楼建设工程,因违章建筑多次被叫停,形成了合作关系,腐败开始
民告官网友张南月于2011/5/2 10:40:57说:
审判监督程序的立法精神是针对错误判决进行,他不是代替原告弥补过错的程序。
民告官网友于本月于2011/5/2 10:30:40说:
蔺文财非常理解权利与法律的关系,以及成就感被破灭的感觉,当一名法官作出的正确判决后被权利而撤销的思想情绪
民告官网友单单单于2011/5/2 10:28:53说: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6)赤民再字第108号民事判决,判决中明确表述本院(2003)赤民一初字第7号民事判决并无不当(意味正确),最终判令予以撤销。黑暗
民告官网友陈一新于2011/5/2 10:26:25说:
二建你不举证,法律无法保护你
民告官网友高佳琪于2011/5/2 10:25:35说:
对没有错误的民事判决同意再审,最终以人情案模式撤销并无不当的原审判决的枉法裁判行为,我们要坚决抵制,要不然百姓还有活路吗?
民告官网友董鹏飞于2011/5/2 10:21:21说:
我们每个公民都要进好监督的责任,杜绝人情案。让那些贪官无处可藏。
民告官网友李飞于2011/5/2 10:20:05说:
我国立法精神尚未规定可以撤销正确判决,只是从人情案上会时有出现,也属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呃令制止的人情案范围。
民告官网友赵志涛于2011/5/2 10:17:33说:
这不仅仅是替陈法官等人维权,也是在维护国家法律尊严,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形象。
民告官网友孙红梅于2011/5/2 10:16:22说:
审判监督程序的立法精神是针对错误判决进行,他不是代替原告弥补过错的程序。在本案中,二建已经错过了举证期就要自己承担后果,怎么能强于别人呢。
民告官网友陈大勇于2011/5/2 10:13:17说:
二建没有在举证期限内出示证据,无法支持自己的主张。再次审案肯定违法啊,一看就是官官相护。
民告官网友肖莉莉于2011/5/2 10:10:20说:
都说腐败无处不在,果真如此
民告官网友蔺文财于2011/5/2 7:41:39说:
回复拆迁网友,你强烈建议拆除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违章建筑的综合楼,我也觉得很奇怪,法院为何还会违章建筑,管理部门为什么不管呢?
民告官网友蔺文财于2011/5/2 7:36:42说:
回复无语网友,因为本站没有向任何网民收过一分钱,无法安排专人审核,如果本案向有关部门申请收费,那就不会像这样了。
民告官网友东方红于2011/5/2 3:27:32说:
社会是进步了人心退步了~~好人越来越少了
民告官网友老林于2011/5/2 1:13:29说:
蔺文财是维权英雄~~~有公德有正义的心
民告官网友周润发于2011/5/2 1:11:37说:
原来我演黑社会,现在我可以演法院院长~~~~~~
民告官网友去球于2011/5/2 0:48:02说:
院长去死法院关门
民告官网友王大脑袋于2011/5/2 0:47:26说:
黑暗啊
民告官网友小沈阳于2011/5/2 0:46:53说:
没法说了~~~~~院长去死吧
民告官网友法正于2011/5/2 0:07:38说:
哪里有了~~都要换回自己的利益,有权利哦哪有不用的!!黑暗啊
民告官网友王子于2011/5/1 23:16:50说:
我觉得这事还是没什么劲的,腐败都司空见惯了
民告官网友赵本山于2011/5/1 23:15:42说:
俺说~~~~~~那院长还是拍拍良心办事吧,老百姓苦的还不够么
民告官网友拆迁于2011/5/1 23:11:17说:
强烈建议拆了那个楼
民告官网友腐败于2011/5/1 23:08:07说:
无处不在~~~~~~~~~
民告官网友换色于2011/5/1 23:07:29说:
看来法院比较典型~~其实那都这样~~维权?喂个屁吧,老百姓就是老背兴
民告官网友无语于2011/5/1 22:05:54说:
审核的真慢~~~如同法院的效率,不过收钱应该很快
民告官网友张立昌于2011/5/1 21:41:36说:
情与法之间的平衡点不是每个执法者都能完美的掌握,哎~一声叹息
民告官网友程勇于2011/5/1 21:19:03说:
公正,公正。
民告官网友刘德华于2011/5/1 21:00:34说:
现在十个当官九个贪,剩下一个为红颜啊
民告官网友无语于2011/5/1 20:42:09说:
啥玩意啊!现在的法院院长就这个水平?人情大于法!真让人无法理解
民告官网友老石头于2011/5/1 20:35:45说:
该死的院长~~贪得有点不要命了吧
民告官网友无耻于2011/5/1 20:34:55说:
院院长很无耻,贪钱很疯狂
民告官网友庞金柱于2011/5/1 20:22:29说:
不能惯着他!这个法官就是那个院子应该下庙,中国法律尊严不容亵渎,这样的法官应该滚蛋
民告官网友践踏于2011/5/1 20:08:44说:
谁牛?院长牛!谁腐败~~无处不在~~~~~~~~~~
民告官网友牛~~于2011/5/1 20:07:36说:
都说腐败无处不在,果真如此
民告官网友院长很牛于2011/5/1 20:06:50说:
权利真是很大,可以代表法律了
民告官网友雁文于2011/5/1 19:32:16说:
法律是给百姓维护权益的,不是黑权利开后门的
民告官网友网友于2011/5/1 19:30:47说:
钱权交易在法院还要进行多久才能完
民告官网友李峰于2011/5/1 19:29:53说:
黑势力在赤峰真的就没有法律约束吗
民告官网友彭丽华于2011/5/1 19:27:05说:
一个案子审了5年,再审是不是10年才结案
民告官网友吴会于2011/5/1 19:25:00说:
权利迫使弱者成为牺牲品吗
民告官网友李易于2011/5/1 19:23:15说:
黑暗的法官,生效判决凭什么撤销
民告官网友秦宇于2011/5/1 19:22:11说:
二建举证不能就要自己承担败诉后果
民告官网友王海波于2011/5/1 19:04:13说:
赤峰法律界的耻辱
民告官网友郑光耀于2011/5/1 19:03:08说:
黑心法官注定会遭到制裁的,无论是法律的还是良心的谴责
民告官网友文学于2011/5/1 18:21:36说:
大家一起唾弃这个黑心的法官!让他的良心受到谴责
民告官网友莉莉于2011/5/1 16:29:06说:
黑暗
民告官网友温浩于2011/5/1 16:27:46说: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借用审判监督程序,撤销没有错误的民事判决,难经得起历史检验。
民告官网友赵颖迪于2011/5/1 16:26:48说: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与二建已经产生了合作关系,难免酒桌论事的特殊场面,无法拒绝二建的错误申诉。这不是明显的官官相护吗,老百姓还有活路吗
民告官网友塔娜于2011/5/1 16:16:35说:
不能惯着他!这个法官就是那个院子应该下庙,中国法律尊严不容亵渎,这样的法官应该滚蛋
民告官网友马力于2011/5/1 16:14:44说:
啥玩意啊!现在的法院院长就这个水平?人情大于法!真让人无法理解
民告官网友于海燕于2011/5/1 16:12:07说:
一个法官的权力还要靠一个小民来维护,可笑吧!!这社会就是这样的吗?
民告官网友于建涵于2011/5/1 16:09:58说:
中国的法律还不够健全,而中国公民的维权意识也不够强,导致法律在被有心人的操纵下成为了谋取利益的工具.支持赵桂丽
民告官网友严文敏于2011/5/1 16:08:14说:
合法判决可以撤销?院长一手遮天?这样的院长快下台吧,要不老百姓都没活路了.
民告官网友李丽萍于2011/5/1 16:05:24说:
赵桂丽也挺牛,民告官古已有之,就是没有多少赢的!期待出现奇迹
民告官网友赵海丽于2011/5/1 16:03:37说:
坚决支持陈法官和赵桂丽,把那些贪官都搞下台
民告官网友马丽红于2011/5/1 16:01:10说:
法官不与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如此轻言驳回重申理由是否有些牵强?法律的尊严何在?唉!!老百姓永远是弱者行列的。目前看是人情大过了法律,谁来为弱者做主?
民告官网友孟小波于2011/5/1 16:00:18说:
黑啊 真黑啊,我深有感触!要是没钱就别进法院!早先说侯门深似海,现在改成了法院深似海了
民告官网友贾静飞于2011/5/1 16:00:02说:
一言堂,法制社会进程中的典型产物,视法律如儿戏,遭天谴
民告官网友王踪影于2011/5/1 15:58:12说:
黑暗,太黑暗,会继续关注的,看看到底怎么解决,看看法律还有公平吗
民告官网友朱丽敏于2011/5/1 15:55:28说:
情永远不能凌驾与法之上,这是毋容置疑的
民告官网友杨晓娜于2011/5/1 15:55:15说:
司法的尊严要靠法官来维系还是公民来维系?
民告官网友孙桂云于2011/5/1 15:54:20说:
都是一堆饭桶,认钱不认事
民告官网友王志斌于2011/5/1 15:54:08说:
现在法院就是黑,吃完原告吃被告是从这儿流传出来的
民告官网友刘建辉于2011/5/1 15:53:12说:
法院我还是不相信会出现这个事件的!中国法律还是健全的,大家不要相信少数人危言耸听
民告官网友盖慧丽于2011/5/1 15:52:22说:
法律是执法机关执行,检察机关监督的,公民要严格维护合法利益。可是公民的利益在法律,权利,金钱面前却在不断流失
民告官网友王学军于2011/5/1 15:51:55说:
法官和人民的关系就像鱼和水!但是现在这个鱼不想再水里了,想跑到陆地上去涨吧,后果可想而知
民告官网友江东于2011/5/1 15:50:30说:
要是此类事件任由发展,后果很严重.
中国司法就如横江大堤,这类法官就像蛀堤蚂蚁
民告官网友吴旭升于2011/5/1 15:46:39说:
司法的尊严要靠法官来维系还是公民来维系?
民告官网友张革新于2011/5/1 15:44:28说:
这个是上了网定有事,中国法律讲究"民不举官不究",法院院长手太长,应该剁下一块来
民告官网友陈梦里于2011/5/1 15:42:49说:
还不是为了钱,现在法官就那么回事,有钱就办,没钱就一边去
民告官网友高成龙于2011/5/1 15:41:20说:
中国不容许这样的事情,大家用吐沫淹死那个法官
民告官网友夏杰于2011/5/1 15:41:05说:
这个法院院长是什么人?就一句话就把已经定性的案子发回重审,这也太儿戏了吧
民告官网友林伟于2011/5/1 15:39:55说:
情与法是根本水火不容的,要是大家都讲人情,置法律于何地
民告官网友赵淑霞于2011/5/1 15:37:19说:
这就是高院得到水平?一个法院院长就能代表法律了吗
民告官网友王朝晖于2011/5/1 15:36:29说:
都是乱来,法律的尊严哪里去了?
民告官网友石国云于2011/5/1 15:33:31说: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尔反尔的撤销本案院“并无不当”的民事判决,公开破坏法律尊严的审判行为是错误的。
民告官网友吴旭书于2011/5/1 15:31:46说:
法院院长故意破坏法律,他想当国家主席
民告官网友周振飞于2011/5/1 15:31:26说:
法院院长未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擅自决定立案再审的行为是错误的
民告官网友高龙华于2011/5/1 15:30:00说:
情与法是根本水火不容的,要是大家都讲人情,置法律于何地
民告官网友张林丽于2011/5/1 15:28:25说: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与二建已经产生了合作关系,难免酒桌论事的特殊场面,无法拒绝二建的错误申诉。这不是明显的官官相护吗,老百姓还有活路吗
民告官网友李靖飞于2011/5/1 15:26:24说:
不管这个赵桂丽有理没理,就她这个和法院院长叫板的勇气就值得钦佩! 掌声中 !~~~~~~~~
民告官网友张永明于2011/5/1 15:23:58说:
这事没落在你的身上,要是落在你的身上你能这么勇敢的出来和法院掰手腕吗?你拍拍心口窝想想
民告官网友周丽君于2011/5/1 15:22:16说:
这个法院院长是什么人?就一句话就把已经定性的案子发回重审,这也太儿戏了吧
民告官网友包娜娜于2011/5/1 15:21:37说:
社会怎么这么黑暗啊,什么时候能见光明,支持陈法官
民告官网友陆逊于2011/5/1 15:20:27说:
白费力气,中国社会不容许出现民权大于官权的案例发生
民告官网友宋景芬于2011/5/1 15:19:05说:
法官贪这个是不争的事实,哎 认命吧
民告官网友崔永元于2011/5/1 15:18:16说:
相信法律最终会站到正义的这一方的
民告官网友张培新于2011/5/1 15:17:55说:
法大呗 这还用问,现在是法治社会,谁要是敢触碰这条高压线,就让他电死
民告官网友王小丫于2011/5/1 15:16:23说:
我们都在等待 到底是"法大还是官大"这个问题的最终解决
民告官网友郑丽丽于2011/5/1 15:15:18说:
二建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建筑综合楼的施工协议,赤峰中级法院不是应该避开此案才对嘛,怎么还进行审理呢,这本身不就是违法了吗.
民告官网友张雨生于2011/5/1 15:14:48说:
这个是上了网定有事,中国法律讲究"民不举官不究",法院院长手太长,应该剁下一块来
民告官网友吴海娟于2011/5/1 15:12:14说:
人情大还是法大?这个问题发人深省
民告官网友欧阳春丽于2011/5/1 15:11:06说:
赤峰中法出现这样的人情案,真给赤峰人脸上抹黑
民告官网友张海峡于2011/5/1 15:10:50说:
我还是相信法律,我也打过官司,法院还是能为人民说话的!道听途说,以讹传讹
民告官网友张文祥于2011/5/1 15:09:03说:
勇气可嘉,虽然不明白具体咋回事,但是法院还是有事,法官是个敏感的职业,挣得多 公务员 高薪养廉不养鱼
民告官网友王辉于2011/5/1 15:08:15说:
法律自然会做出合法的判决,我们呢,要做的就是监督法律的执行是否公正合理
民告官网友陈铁成于2011/5/1 15:08:02说:
一言堂
民告官网友黎明于2011/5/1 15:06:48说:
赤峰中院太黑暗了
民告官网友陈怡宁于2011/5/1 15:06:32说:
一言堂,法制社会进程中的典型产物,视法律如儿戏,遭天谴
民告官网友郭雪松于2011/5/1 15:06:28说:
就是扯淡的事,还不是为了钱,现在法官就那么回事,有钱就办,没钱就一边去
民告官网友崔丽萍于2011/5/1 15:04:31说:
赵桂丽也挺牛,民告官古已有之,就是没有多少赢的!期待出现奇迹
民告官网友吴凯于2011/5/1 15:03:21说: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赵桂丽太冤了,也太懦弱了,应当搞到中央去,法律这么严肃还要有人情案,那法律还有什么用啊
民告官网友刘燕妮于2011/5/1 15:01:48说:
现在是有一小部分蛀虫法官妨碍了法律的公平公正!但是中国法律大环境还是好的
民告官网友刘丽丽于2011/5/1 15:00:10说:
黑完原告搞黑被告,现在这就是法院最基本的状态
民告官网友林晓丽于2011/5/1 14:59:36说:
这样的法院真是太黑暗了!另老百姓寒心啊,中央领导快来实地调研吧,看看赤峰这黑暗的法院和胆大包天的院长吧,快让这黑心的院长下台吧
民告官网友乌兰托娅于2011/5/1 14:58:44说:
不能惯着他!这个法官就是那个院子应该下庙,中国法律尊严不容亵渎,这样的法官应该滚蛋
民告官网友董延伟 于2011/5/1 14:56:59说:
这个二间是个什么公司,这个工程都干接
民告官网友赵金春于2011/5/1 14:55:40说:
这个网站厉害!这个律师更厉害 !就冲他敢为民做主!顶它
民告官网友卢大伟于2011/5/1 14:55:10说:
看过了上面的文章和视频太让人气愤了!法律的尊严何在?在法制社会的今天竟然会出现“情大于法”的荒唐事件!
民告官网友张雪春于2011/5/1 14:53:34说:
内蒙古的法官就这个水平,鄙视ING
民告官网友宇文勇于2011/5/1 14:52:46说:
证据如此明确还能翻案,哈哈!法院的公平值得商榷
民告官网友赵文智于2011/5/1 14:51:10说:
现在不是谁起诉,谁举证吗,要是举证不能是不是就出现这样的现象了
民告官网友张永生于2011/5/1 14:49:59说:
人家为平民申诉,是需要勇气的,你懂个屁
民告官网友余庆宝于2011/5/1 14:48:48说:
这个律师也太阴险了 !是不是用的针孔摄像?这样合法吗
民告官网友贾琼于2011/5/1 14:48:17说:
法院的审案还有人情案,那法律的尊严哪里去了?
民告官网友王志学于2011/5/1 14:47:20说:
现在举证不能就驳回?法律就这么儿戏
民告官网友郭雪琴于2011/5/1 14:45:54说:
大家还是要相信法律会公平公开公正的!
民告官网友郭雪琴于2011/5/1 14:44:04说:
法院会公正的!大家要相信法律
民告官网友薛艳萍于2011/5/1 14:44:01说: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借用审判监督程序,撤销没有错误的民事判决,难经得起历史检验。
民告官网友秦萌萌于2011/5/1 13:05:56说:
法律保护的谁呢。。。
民告官网友温浩东于2011/5/1 13:02:46说:
人情于法律 法官应该认识到 孰轻孰重
民告官网友张扬于2011/5/1 13:00:13说:
只手遮天 黑暗已席卷社会 敢问光明在哪里?
民告官网友刘菲于2011/5/1 12:58:14说:
法律是严肃 严谨!岂能当成儿戏!
民告官网友乱来于2011/5/1 12:58:08说:
法律都变味了。
民告官网友乱来于2011/5/1 12:39:07说:
法律都变味了。
民告官网友乱来于2011/5/1 12:39:07说:
法律都变味了。
民告官网友任大志于2011/5/1 12:27:40说:
贪财的法官 枉为人民父母官 令人寒心呀!!!
民告官网友贝克汉姆于2011/5/1 11:21:31说:
法律是执法机关执行,检察机关监督的,公民要严格维护合法利益。可是公民的利益在法律,权利,金钱面前却在不断流失
民告官网友小罗于2011/5/1 11:16:56说:
既然法律有明文规定,为什么却得不到有效执行,是法律漏洞还是人为的操控
民告官网友小罗于2011/5/1 11:16:52说:
既然法律有明文规定,为什么却得不到有效执行,是法律漏洞还是人为的操控
民告官网友王平于2011/5/1 11:14:01说:
维权不是说说就行的,是要行动来执行的
民告官网友翎羽于2011/5/1 11:12:55说:
法律自然会做出合法的判决,我们呢,要做的就是监督法律的执行是否公正合理
民告官网友法盲于2011/5/1 11:11:03说:
都是闲的,法律都不能解决你们瞎说啥
民告官网友王志月于2011/5/1 11:05:37说:
这个网站太厉害了!法院的是也敢管!嘿嘿 佩服
民告官网友孙东 于2011/5/1 11:03:04说:
法院是为民做主的地方,不容许少数人为所欲为
民告官网友正义于2011/5/1 10:42:34说:
法官不与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如此轻言驳回重申理由是否有些牵强?法律的尊严何在?唉!!老百姓永远是弱者行列的。目前看是人情大过了法律,谁来为弱者做主?
民告官网友宋国军于2011/5/1 10:33:34说:
这个事情不是真的吧!中国还能出这样的事?
民告官网友余利君于2011/5/1 10:22:58说:
不可能吧!院长没那么大的权利吧!纯属搞笑
民告官网友王艳军于2011/5/1 10:22:15说:
院长算什么东西,他能指鹿为马、颠倒黑白?哎!类似的案件我们这也有,就是没听过这么可笑的
民告官网友张小傲于2011/5/1 10:20:36说:
看了上面的案子使我懂得了很多事情,为什么中央下那么大力气去完善法律!希望这个网站的纠纷越来越少
民告官网友季思怡于2011/5/1 10:18:15说:
“人情案”是不是中国特有的名词啊?为什么在别的国家听不到?是因为中国法制还不够健全吗?
民告官网友李海军于2011/5/1 10:16:10说:
民告官太难了!法律不相信眼泪!只服从某些人手中的权力
民告官网友北极于2011/5/1 9:26:51说:
一个法官的权力还要靠一个小民来维护,可笑吧!!这社会就是这样的吗?
民告官网友小韩于2011/5/1 9:25:59说: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民告官网友小韩于2011/5/1 9:25:59说: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民告官网友小韩于2011/5/1 9:25:54说: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民告官网友哈哈 于2011/5/1 9:24:46说:
法律是公平公正合理的....
民告官网友权利于2011/5/1 9:23:58说:
蔺文财是托么?无利不起早哦,呵呵
民告官网友愤青于2011/5/1 9:22:16说:
陈法官是弱智儿童么?他自己就不会做点什么吗?
民告官网友维权?于2011/5/1 9:21:13说:
这事听来这么可笑啊
民告官网友江湖险恶于2011/5/1 8:49:20说:
小心蔺文财吃完原告吃被告。呵呵,可能性很大哦
民告官网友晕倒于2011/5/1 8:47:52说:
法院内部有纷争,是不是内部权力斗争?令人怀疑······
民告官网友热捧于2011/5/1 8:43:32说:
0 17:17:14
第一次听说这样的奇闻异事!现在十个法官九个贪,法官还需要被维权·~~笑话吧
民告官网友胡说于2011/5/1 8:39:42说:
严肃的法律需要这样的维权得以产生公正么?
民告官网友无法于2011/5/1 8:38:30说:
感觉有点可笑,哪有一手遮天的事情
民告官网友王文冲于2011/5/1 8:09:19说:
看过了上面的文章和视频太让人气愤了!法律的尊严何在?在法制社会的今天竟然会出现“情大于法”的荒唐事件!唉~~~
民告官网友张渊博于2011/5/1 8:05:09说:
为什么法院的判决会因为一个人的决定而改变,太不理解了
民告官网友尺度于2011/5/1 7:34:55说:
陈法官无语的叹息已经说明了很多问题
民告官网友新闻于2011/5/1 7:30:46说:
为什么维权都要依靠别人来代替,为什么自己不去,是不敢还是················
民告官网友检查于2011/5/1 7:28:37说:
法律的严肃严谨被有意的放松了
民告官网友和谐于2011/5/1 7:24:21说:
百姓的牺牲,换来司法的腐败
民告官网友文章于2011/4/30 21:04:30说:
复杂的案例,复杂的权利,简单的事实,多变的判决
民告官网友公民于2011/4/30 21:01:15说:
合法的变成了违法的,违法的确在法律的外衣下肆无忌惮,使法律就是这样,还是法律被架空
民告官网友正义于2011/4/30 20:58:38说:
当普通市民受到法律侵害时该如何?是依靠法官的合法公正,还是送礼打点
民告官网友小市民于2011/4/30 20:55:01说:
金钱+权利大于事实?
民告官网友草跟于2011/4/30 20:52:37说:
法律是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还是有钱人的利益?是维护受害者的利益,还是掌权者的保护伞!
民告官网友看客于2011/4/30 20:50:12说:
法律是权威的,为何要有人情案!明明禁止,却为何还存在。是法律漏洞,还是执法者有意为之
民告官网友路过于2011/4/30 20:47:49说:
陈法官固然是受害者,然而被改判的被告难道不是更值得同情
民告官网友群众于2011/4/30 20:44:37说:
法律是条文、规定有效,还是执法者的话有效。执法者要按法律来工作,而不是根据利益多少来判决
民告官网友士官于2011/4/30 20:41:06说:
法律因何被个人操纵,是官官相护,还是一手遮天
民告官网友明天于2011/4/30 20:38:45说:
执法者是保证法律得以运行的保障,如果执法者不能公正执法,法律何异于一纸空文
民告官网友小宇哥于2011/4/30 20:36:51说:
明明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为何还是被无情篡改,合法判决因何撤销???
民告官网友龙哥于2011/4/30 20:34:27说:
人权大于法?
民告官网友维权于2011/4/30 20:33:41说:
维权是一种意识,是一种行动!是人们在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最应该做的!但是如何保证利益,却是需要有公正的执法者来维持了
民告官网友烟柳于2011/4/30 20:29:24说:
陈法官做出的判决肯定是经过深思熟虑,有可以查到的法律依据,而合法的判决确在不合理的情况下被撤销,原因何在?
民告官网友黎明于2011/4/30 20:26:09说:
合法的判决,非法的操作。百姓的损失,违法者的利益!
民告官网友飘摇于2011/4/30 20:22:47说:
中国的法律还不够健全,而中国公民的维权意识也不够强,导致法律在被有心人的操纵下成为了谋取利益的工具
民告官网友随风于2011/4/30 20:18:47说:
法律是公正的,是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的!而法律的运行却把握在执法者的手中。能否使法律得以实施,就看有没有公正的法官了!
民告官网友小心于2011/4/30 17:53:08说:
小心蔺文财吃完原告吃被告。
民告官网友小心于2011/4/30 17:52:54说:
小心蔺文财吃完原告吃被告。
民告官网友南极仙翁于2011/4/30 17:48:57说:
这就是法律吗?公正,尊严在哪里?
民告官网友周义于2011/4/30 17:25:57说:
中国法律尊严不容亵渎 院长不是神仙,他不能一手遮天
民告官网友吕中兴于2011/4/30 17:24:33说:
啥玩意啊!现在的法院院长就这个水平?人情大于法!真让人无法理解
民告官网友赵文艳于2011/4/30 17:23:01说:
赤峰中法出现这样的人情案,真给赤峰人脸上抹黑
民告官网友李中秋于2011/4/30 17:19:44说:
合法判决可以撤销?院长一手遮天?
民告官网友东方都于2011/4/30 17:17:14说:
真是太NB了 我第一次听说这样的奇闻异事!现在十个法官九个贪
民告官网友李振兴于2011/4/30 17:15:18说:
院长一个人就能反驳法律?
民告官网友吴建群于2011/4/30 17:10:54说:
这样的法院真是太黑暗了!另老百姓寒心啊
民告官网友李晓莉于2011/4/30 17:09:11说:
蔺文财是维权英雄!令人敬佩
民告官网友夏初于2011/4/29 12:20:33说:
法律是公正的,为啥变成人情案的违法工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