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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假错案

楼忠福再现江湖 借助司法权夺财产

发布时间:2018/12/31 10:08:41 来源:蔺文财
  因行贿令计划而名噪一时的浙江广厦掌门人楼忠福在沉寂一时之后,因一起耗时10年的借贷纠纷案件出庭应诉,从而再次走入公众视野。
义乌商人吴坚曾向广厦集团出借60多笔款项(楼忠福已向法院确认63笔),他手握18笔盖着楼忠福名章的借据,将广厦集团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广厦集团归还剩余18笔指向的2.59亿元本金。在吴坚向法庭出示金额本金2.59亿元的18张借据原件后,一审法院确认18张借据的有效性和款项2.59亿元数额。
庭审中,广厦集团为对抗吴坚2.59亿元的债权请求,向法庭提供已归还给吴坚5.28亿元凭证,意图证明广厦集团已清偿2.59亿元的欠款本金。
吴坚在质证中对广厦集团提供归还过吴坚5.28亿元的事实无异议,他表示曾收到过广厦集团的5.28亿元还款,并认为这与自己主张借给广厦集团七八个亿的总额相吻合。广厦的说法仅说明这5.28亿元与楼忠福所说的63笔借款中已归还的41笔有关,并未涉及吴坚起诉的18笔借款2.59亿,只要被告广厦集团不能出示18笔借据对应还款凭证,法院就应当判令被告广厦集团向原告吴坚归还2.59亿元本金及相应的利息。
广厦集团不向法院提供全部真实账务,企图利用虚假诉讼程序占有吴坚2.59亿元本金,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x条规定,构成共同涉嫌诈骗犯罪。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已经发现上市的广厦集团账务是齐全的,但均不能对应偿还过吴坚起诉中的18笔借款,所以不敢向法庭提供广厦集团完整的财务账目,企图让合议庭无法查明案件事实,让糊涂法官判糊涂案。
由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管民庭的副院长徐建新与楼忠福有着特殊的关系,徐对此案进行了全程干预。一审合议庭在明知广厦集团出示完整账目就会真相大白的情况下,不要求广厦集团出示完整账目,故意做出违背事实真相的枉法裁判,帮助楼忠福或者广厦集团骗取吴坚本金2.59亿元,吴坚已实名举报。
在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中,合议庭已经发出广厦集团不提供完整账目的非法目的,直接针对广厦集团故意弄虚作假的行为提出质疑说“法庭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你们有完整、详细的财务凭证,你信不信,这么大一个集团企业,这么大的资金出入,最后说没有账,没有账朱建新(注:时任广厦的财务负责人)早都被枪毙了”;广厦集团代理律师回应称:“凭证我都有。”法官:“凭证你都有,就看真不真实了,如果你不如实的话,我们就根据举证责任分配判一下就结束程序了”。二审法官等于直接指出了一审合议庭不按举证责任裁判的判决是一个枉法裁判。
目前,吴坚受二审合议庭公正审理的启发,认为一审法院合议庭成员的故意违法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9条规定,并以实名方式向有关部门就一审法院的判决提起控告,希望清除法官中的“害群之马”。
具有不清白之身的楼忠福为何如此猖獗?应当来自吴坚的刑事案件。
楼忠福分60多次向吴坚借款七八个亿,连本带息偿还5.28亿后,企图让吴坚接受降低利息还款,被吴坚拒绝。楼忠福开始动用如同家丁的警方资源,对债权人吴坚以诈骗为名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判处其它罪名的刑罚,企图免于向吴坚偿还近3亿元本金。
没想到吴坚被刑事拘留前将21张借据转移到朋友处保管,避免了警方帮助楼忠福毁灭证据,刑满释放后他继续选择司法途径楼忠福讨债。
上述事实可以证明楼忠福确实欠吴坚的钱,否则不会请托执法者借用刑事手段陷害吴坚,也不会请托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纣为孽,这些问题法盲都能看得出来,更何况浙江省高级法院的法律精英了,所以吴坚实名举报枉法裁判者并无不当,本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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