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浙江省东阳市48岁的张陆虎,以东阳市国土资源局为被告,把东阳市人民政府列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告官)行政诉讼,走过十几年的艰辛诉讼程序,在中央依法治国会议后获得(2014)浙金行再字第2号行政判决,张陆虎终于等待到胜诉的一天,认为平息了十几年向政府的维权之路。
在执行过程中的2015年2月28日,东阳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们无视不得干预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却滥用职权的把人民政府的印章盖到一份公开抗拒中央依法治国的文件上,太搞笑还是太任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