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5日,东阳市陈军副市长组织召开会议,会议公布了吴英财产处置方案,吴英爸爸吴永正参加。2014年7月22日,吴英接受代理人蔺文财、朱建伟会见,提出与资产处置小组长陈军有利害关系,曾经向陈军送过十几万元钱,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
代理人蔺文财为了准确无误的申请陈军回避,特让吴英写出情况说明(见情况说明)。代理人蔺文财拿到情况说明后来到东阳,按照吴英的意思写好申请回避材料,2014年7月23日交东阳市委、市政府,此举被媒体曝光。蔺文财代吴英申请回避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没有侵害陈军的合法权益。至于陈军是否应当回避,有权指派陈军担任吴英资产处置小组组长的机关决定。上述事实足以证明蔺文财在履行代理职权中没有任何过错,更谈不上触犯《刑法》问题。
2014年7月26日,吴英代理人蔺文财看到东阳市政府向媒体回应“吴英案中,东阳市副市长陈军未涉及受贿问题”的报道,以及“陈军已就吴英、蔺文财诬告一事向公安部门报案,有关部门已着手调查”的报道,不由自主的对公正执法产生合理怀疑,怀疑东阳市委、市政府领导中有一窝参与腐败行为人,否则,怎么能越权做出回应,谎称陈军未涉及受贿呢?干起纪律检查部门的监督工作。
东阳市公安部门也是陈军家里开的,成为陈军的家丁,否则,怎能受理被吴英举报涉嫌受贿官员陈军后,陈军故意曲解蔺文财申请回避概念,谎称吴英、蔺文财涉嫌诬告罪的虚假报案材料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上述规定胡诬告、并没有涉及到申请回避事项,依法申请回避的行为不是告,不是告就不存在涉嫌诬告罪的问题,所以吴英代理人蔺文财保留依法主张的合法权利,计划实名向巡视组邮寄材料,披露吴英案件背后的腐败团伙势力。
中新网金华7月26日电(记者 胡丰盛)26日上午,网上一则“吴英申请资产处置小组组长回避”的报道吸引了众多舆论的关注。报道称,此前,吴英在看守所被羁押期间,曾通过书面方式举报东阳市副市长陈军向其索贿十几万元。
7月23日,东阳市公安局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开始对吴英本人及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义购置的首批6套房产进行网络拍卖。然而,截至当日上午10时,网拍虽然吸引了14000多人围观,但因无人报名而最终流拍。
